我爱我家书院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三十四章 挡回去就是了(第1页)

古语说拳怕少壮,刀何尝不是一样。

过去没有人知道流浪刀的刀首居然就是雁塔书院那个酒糟鼻子的看门老头,今后怕是也没有几人会知道了。

沈冷很清楚这些人都是坏人,恶人,为了钱可以什么都做的人,所以沈冷下手的时候没留一分余地,可是当那老头倒在他刀下的那一刻,他似乎看到的不仅仅是一个人的生命消失,还有一种对命运安排的不甘。

南平江上的水匪总是说若是衣食无忧谁愿意做匪?

这就是一句屁话,要多扯淡有多扯淡。

所以沈冷看着那老者倒下去时候眼神里的不甘,也没有什么心疼。

坏人给自己做坏事打上一个不甘命运安排的标签就不是坏人了?

剩下的流浪刀还有很多,至少四五十个人,他们看着刀首倒下去,手里的刀握得更紧了。

沈冷以为他们会拼命,可是却没有,几十个刀客跪下来,这些为了钱什么都肯做的家伙几乎同时将手里的钢刀架在脖子上,然后有一小半的人抹了脖子,另外一大半人颤抖着,不知是谁啊的喊了一声后站起来跑了,剩下的人也跟着跑了。

沈冷看着却没阻拦,不知道心里在想着什么。

“刀首不在,流浪刀亡。”

一个倒在血泊里的人艰难的抬起手似乎想把逃走的同伴拉回来,嘴里嘀咕着那几个字:“我们当初一起发过誓的。。。。。。”

誓言这种东西如果不去遵守当然也不会被天打雷劈,这些无恶不作的人心中也有自己守着的那份净土,有的人守住了有的人放弃了,这片净土叫义气。

沈冷看着那些倒下去的尸体有些发呆,先生说的真的很对啊,人心果然是这个世界上最复杂的东西。

但他知道事情到了这一步还没完,他得做些自己离开之后别人再想动孟长安也会心头颤一下的事,于是他在库房里找到了一个拖把,沾了地上的血,在库房地板上写了几个字。

要杀孟长安,先杀沈冷。

茶爷从窗口翻进来,站在他旁边看了看那几个字,微微皱眉:“不吉利。”

沈冷哦了一声,把那后面几个字擦掉。

要杀孟长安,必死于孟长安之前。

茶爷看的出来沈冷心情复杂,其实她又怎么会不一样呢,那些刀客自杀的时候没有一丝一毫的犹豫,发生的自然而然,这便是群体和个体的不同,若这里只有一个流浪刀的刀客未必就会自杀,当有一个人那样做了,其他人跟着做就变得轻易起来,当有一个人站起来跑了,其他人跟着跑也变得轻易起来。

“走吧。”

沈冷伸出手,茶爷把手放在他手心,沈冷发现茶爷的手很冰。

今天,茶爷破了杀戒。

登第楼。

到了这个时辰登第楼里的其他客人都已经走了,大厅里空荡荡的,几个伙计站在一边打着哈欠,却不敢离开,因为老板就在二楼喝茶,每天老板都会在二楼坐半个时辰,然后准时回家去,所有人都知道老板对夫人很尊敬,也有人说那是怕老婆。

今天例外,老板在等人。

孟长安换了一身衣服回来看起来脸色已经好了些,走路的姿势显然有些不对劲,毕竟那一刀很凶狠,书院里的郎中给他上了药缝合了伤口也包扎的很好,可疼是止不住的。

他抱歉的笑了笑,然后开始点菜。

热门小说推荐
医品宗师

医品宗师

他是武林中最年轻的武学宗师,拥有神秘的绝对手感,可他现在却是一名普通的中医大学的大一新生,本想低调的学学医,看看病,恋恋爱,可在一次中秋晚会被迫表演中震惊了全场,注定闪耀的美好大学生活从此开始了...

闪婚厚爱:误嫁天价老公

闪婚厚爱:误嫁天价老公

简然以为自己嫁了一个普通男人,谁料这个男人摇身一变,成了她公司的总裁大人。不仅如此,他还是亚洲首富帝国集团最神秘的继承者。人前,他是杀伐果断冷血无情的商业帝国掌舵者。人后,他是一头披着羊皮的狼,把她啃得连骨头也不剩。...

我是光明神

我是光明神

穿越成了光明神,从此开启招收信徒,发展神国,称王称霸,为所欲为的羞耻日子...

特种奶爸俏老婆

特种奶爸俏老婆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我真不是学神

我真不是学神

苏恒重生平行世界,却发现这是大明650年,崇祯大帝是人类第一位灾变境强者,只身渡星宇,单手灭星球,无数高中大学,教导的是人体修炼进化学说,精英大学生飞天遁地翻云布雨。叮,超级学神系统正式开启...

巫神纪

巫神纪

当历史变成传说  当传说变成神话  当神话都已经斑驳点点  当时间的沙尘湮没一切  我们的名字,我们的故事,依旧在岁月的长河中传播  一如太阳高悬天空,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