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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不偷的话。
跟着约翰-威克后面捡尸?约翰-威克在前面杀,他在后面捡?
这个世界接下来可得死不少人呢,那些杀手出去行动,应该会带一些金币才对,毕竟,在这个世界,金币可是比美金更管用的货币。
能行吗?
可以试试,这样还挺有意思的。
其它方法呢?
暂时没了。
得。
那就先干第一件事,去纽约公共图书馆,搞点启动资金。
丁秀有了决定,摸了一下口袋,看了一眼腰间,确定口袋里的钱和腰间的手枪一起过来了,起身往旁边走了走,拦了一辆出租车。
路上。
丁秀接着思索该怎么玩转这个世界。
任务嘛,得努力完成。
但,任务并不是唯一。
既然来了,玩得开心最重要。
这也是他暂时搁置了去约翰-威克家偷金币的主要原因……这个世界很有趣,为了任务,跟约翰-威克成为敌人,可远没有跟约翰-威克一起,干翻高台来的有意思。
‘或许,我可以在这个世界,来场革命。’
丁秀忽然有了这样一个念头。
光是想想,他就很激动。
——
纽约公共图书馆,二楼。
找了二十来分钟。
丁秀顺利找到了。
《俄罗斯民间故事》,亚历山大-阿法纳斯耶夫著。
稍微翻了翻,翻到贴有贴纸的那一页,撕下贴纸。
叮咚。
暗格显现。
暗格里面有五枚金币,一串象征着约翰-威克所在家族的项链,一块血契徽章。
原先电影里的东西,就这么出现在眼前……
真带劲。
丁秀无声一笑,拿起五枚金币,将其中四枚放进了口袋里,跟着,仔细观察起了剩下的一枚。
这金币,分量不轻,有着股沉甸甸的厚重感,整体十分精致,正面居中位置,有着高台组织的图案浮雕,浮雕四周存在着一些符号。
观察了一会儿,丁秀才收起这枚金币,接着研究那串项链和那个血契徽章。
几分钟后。
留下项链和血契徽章,把贴纸重新贴好,再把书放回去,丁秀走人。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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