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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是墨时琛这样的人,他即便是失忆了,这点能力还是在的。
她也的确有底气轻鄙和优越。
因为论美色,论学历,论家世,几乎论方方面面,她都能以绝对的优势碾压在渔村长大的李千蕊。
墨时琛眯起了眼睛,勾着唇角阴阴柔柔的淡声道,“你不该这样说,温小姐,第一,她早就是我心里未婚的妻子,任何人在我面前说她半个字的不是,我都不喜欢,第二,她受枪伤去了半条命,是替我挡的子弹,如果真的死了,就是为我死的,即便他日我恢复了记忆,想起了再多的过去,都不会再忘掉她。”
还爱他么。
从在巴黎收到消息,直接飞过来到现在,这漫长的十几个小时里,她没有想过这样的问题。
其实五年,足以忘记一个人了。
哦,好像有时候也不太够,就像墨时谦忘不掉池欢,再恨也铺着爱的底色。
她知道他活着的时候,只有充盈浑身的喜悦。
她还很爱他吗?
在他“活着”的时候,就已经差不多把她的爱消磨殆尽,将她的少女心磨砺得又冷又硬,惫懒得再难起波澜。
除了他“死”的时候,她被伤恸的绝望包裹。
他“活”了,她仍然惊喜得不能自已。
这些年她想起他,并没什么刻骨铭心的感觉,只是大段大段时间出神发呆。
除了生死这等大事,她觉得自己对他的其他事情,早已经看得很淡了,可这句【她早已经是我心里未婚的妻子】这句话,还是如一根冰冷的尖针,扎在了她心口最柔软的地方。
真是过分啊。
这个男人好像永远都觉得,她是可以被肆无忌惮伤害的对象。
那些窒息的情绪都被她沉入心底,温薏修剪得整齐的指甲刺入手心,脸上却泛出了微微的笑,凉凉的道,“你心里未婚的妻子可真多啊,不巧,你上次跟我说了以后,还是灰头土脸的娶了我。”
墨时琛唇上牵出更冷漠的弧度,“看来,你从前就是很不招人喜欢的样子。”
“你自己也不是什么好东西,能配我这样不招人喜欢的,都是因为我十年前眼神不好,”
温薏看着他这一身“破烂”,却仍然俊美不减半分的脸,蜷起手指转过了身,重新面向深蓝的大海,面上恢复了她这些年一贯的温淡,“Abel。”
她这一声,门外立即走进来一个高大的外国男人,是她的保镖。
他走到墨时琛的身后,恭敬的道,“温小姐,您有什么吩咐。”
她淡淡的道,“去商场买一套衣服给你们大公子,然后安排最好的医生,准备给他做一个全身检查。”
“是。”
保镖接话,安静的退了出去。
墨时琛看着她的背影,眯着眼睛冷声道,“你什么意思?”
“义务,”她没回头,眼睛似远处的深海,眸面平静无澜,深处是谁都探不到的暗涌,“我叫温薏,七年前嫁给你,这段日子我会照顾你,你现在失忆了不记得我,没关系,但你应该对我好一点,因为你出事之前,一直后悔曾经对我不够好,希望能弥补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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