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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章 假面10(第2页)

这种时候就不用放牧了,需要消耗春夏囤积的干草。宋乔会挑选一只看得顺眼的羊,拉出窝棚,手起刀落。

宋乔的刀很快。

师出阿姆。

阿姆的刀,是阿姆的阿姆教的。阿姆的阿姆的刀,是阿姆的阿姆的阿姆教的。往上不知道有多少个阿姆。

宋乔知道,自已刀是最快的。

割喉放血,剥皮开膛,切割切块。等一切做好,宋乔开始烤肉时,肉还是热的,甚至能看到肉块微微跳动的痕迹。

阿姆说,那是羊的魂魄还没有完全离开。

宋乔才不管这个,羊就是给人吃的。羊存在的意义,就是被她吃掉。

滋滋冒油的烤羊肉,让几条大狗流哈喇子。

宋乔割下看不顺眼的肉,丢到半空,立刻有狗跳起来,叼住那块肉。

狗被烫得嗷嗷叫,偏偏又不舍得松口。

阿姆说,烫了就要松开。狗是狗,人是人。人与狗最不同的是,人可以从先祖那里吸收经验。

宋乔将烤好的肉递给阿姆,连带着还有自已煮的奶茶。

宋乔不太会给牛羊挤奶,所以她的奶茶,永远是茶多奶少。宋乔只擅长杀羊杀牛。

顿珠一开始不习惯这种稀薄的奶茶,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

“杀了几只羊?”

“一只。”

“再杀几只,天气越来越冷,多杀一些就不用出门了。”

以前从来都是一只一只杀的,宋乔不知道为什么这次不同了,不过她的刀很快。

宋乔用一天时间杀了十二只羊,一头牦牛。晚上睡觉,连脱衣服的力气都没了。

杀羊宰牛,剥皮,分肉。这是个力气活,也是个技术活。

与杀狼不一样,杀狼不为吃肉,不考虑放血问题。杀羊宰牛,用的力气总归要多一些。

宋乔见阿姆已经睡着了,干脆躺在狗窝睡觉。她已经长大了,狗窝对她而言有点短,脚会伸出去,于是她把一条狗踹出去,脚放在狗肚子上,暖和!暖和极了。

狗子哼哼唧唧,不敢反对。

宋乔没有发现,如今这些狗对自已的畏惧,远胜于对阿姆的畏惧。

她每一次杀生,这些狗都在。在这些狗眼里,宋乔才是老大,阿姆是老二,头犬不过是老三。

老大会带它们狩猎,会给它们分肉。狗的等级秩序里,强者为尊。

时间一点点过去,漫长的冬天里宋乔已经杀了很多牛羊。她都有点心疼了。

阿姆让她继续,多杀一些,再多杀一些。把狗喂得饱饱的,自已也吃的饱饱的。

后来,顿珠死在大雪消融的时候。

临死前,顿珠拒绝按照这里的习俗天葬,拒绝水葬。

“把我烧了,我回不了中原。我的骨头可以回去。”

顿珠要求宋乔翻出一个箱子,箱子里有很多小罐子。

“这些是我阿姆,我阿姆的阿姆,很多个阿姆的阿姆的骨灰。最早的阿姆从中原来。你要把这个骨灰带去中原。路很远,但只要一直走,就能到。”

这是阿姆的遗言。

于是宋乔将牛羊卖给了路过的商队,之前的商队隔一年来一次,宋乔没机会见到以前那个商队了。

宋乔骑着已经长大的马,带着七条肥硕的大狗,背上行囊,带着她看不懂的信。

出发。

此一去,路迢迢。

这是阿姆给她的目标,阿姆要求的,她都能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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