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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沈令窈记事起,她就知道他们父母似乎并不相爱。
年龄再大一些,她明白了什么叫商业联姻,也明白了父母婚姻的悲剧。
他们是豪门的牺牲品,她又何尝不是。
如果可以,她并不希望出生在一个父母都不期待她出现的家庭里。
家里伪装的和谐终于还是在她小学毕业的那年彻底崩坏。
两家的合作项目彻底结束,沈承安和夏静生毫不犹豫地离了婚。
沈令窈姓沈,加上夏静生不想要她,她被自然而然地判给了沈家。
反正他们都不爱她,日子跟着谁过都是一样的。
就在她以为日子会这么枯燥且无聊地继续过下去时,沈承安领着一个女人进了门,那个女人还带了一个儿子。
女人叫霍云清,成了沈承安的新夫人,沈家的新的当家主母。
而她的儿子,即使不说,看着跟沈承安如出一辙的脸也知道是沈承安亲生的。
沈承安向她介绍:“这是弟弟,叫沈浩博。”
沈令窈看着这个和自已年龄相仿的弟弟,心中升起了无名的怒火。
就算是商业联姻,过不下去了可以早一点离婚,为什么要在没有离婚之前就搞外遇。
她对霍云清没有好脸色,对沈浩博自然也没有好脸色。
第二天,昨天那个还在叫他姐姐的小崽子拦住了她的去路,告诉她:“爸爸是我的,沈家也是,我迟早会把你赶出去。”
沈令窈冷笑,那种爸,他爱抢去就抢去吧,他不稀罕,至于沈家,既然她也姓沈,沈家就一定不可能只留给他一个人。
那时候她心里也是存着幻想的,即使沈承安不爱她,可她身上也留着他一半的血,她也姓沈啊。
可是幻想总是被一步步打破,他们一家三口和睦共处,而她就像一个局外人。
在她高考前夕,她不小心听到了沈承安的遗嘱。
他财产的80%都将留给沈浩博,留给那个小三的儿子。
剩下的百分之二十,如果他比霍云清早死,就留15%给霍云清,而她这个女儿,只有可怜的5%。
沈令窈觉得沈承安疯了,转念又觉得这本来就是沈承安,自私自利,重男轻女,爱子如命。
想要他更改遗嘱难上加难,既然做不到公平,那就都别要了。
高考后她临时改变了原本想学翻译的志愿,转而去学了金融。
她的目的很简单,抢来的生意算她的,抢不来的就毁掉。
到时候那所剩无几的财产,想留给他的宝贝儿子就留吧,她不稀罕了。
沈家最赚钱的就是东南亚的出口贸易,最大的市场就在泰国。
沈令窈深知这一点,也是她第一个需要攻破的点。
大学期间她努力学习,加上从小对生意上的耳濡目染,很快就成立了自已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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