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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等你回来,现在就能看看合不合身。”秦蘅穿好以后就在江芃芃面前转了一圈,问她,“怎么样?”
江芃芃伸手在秦蘅的腰上扯了扯,笑着道,“正好合适,不错。”
江芃芃给秦蘅织的这件毛衣是很暗的藏蓝色。
在光线不好的地方,甚至会看成是黑色。
毛衣的款式很简单,圆领套头的,只有在身前左右两侧有用变换针法做出来的竖的几何图形的花样,袖口处也做了特殊织法的收针,其余地方都是简简单单的。
饶是这样简简单单的,当江芃芃织好的时候,还是让曹丹萍大为吃惊。
毛线用的是很好的含羊毛细毛线,所以织好以后,整件衣服看着质感就很好。
穿上身一点都不显得臃肿,反而衬的人更有精神气。
“手真巧。”秦蘅穿上就不脱了,伸手把江芃芃买的特产袋子提了过来去,“媳妇儿,时间差不多了,我送你去火车站。”
江芃芃跟着秦蘅去停车场的时候还遇到了林国美一行人。
都是秦蘅手底下的兵,知道她今天要离开部队回老家了,所以特地来送她。
“嫂子慢走啊。”
“嫂子一路顺风啊!”
“嫂子有空再来看我们营长,然后顺便再来看看我们啊!”
“嫂子再见,欢迎嫂子下次再来!”
一群半大小伙凑在那边朝着江芃芃晃着手。
江芃芃有些眼热,朝着大家认真的点点头,说了句好,这才先上了车。
她怕再不上车,等下就要哭了。
秦蘅还在车外,吴长伟这个时候正好和另外两个战友过来取车。
一看秦蘅竟然穿毛衣了,有人调侃了秦蘅一句,“秦营长你不行啊?你媳妇儿才来一星期,这季节你就虚的要把毛衣穿上了?”
秦蘅低头拉好衣角,呵了声。
声音慢而淡,“我媳妇儿刚给我织的毛衣,时间赶,试穿了下,没来得及脱下。”
吴长伟一听,直接朝着秦蘅冲了过去。
“你媳妇儿织的?这么好看?我刚心里还想着你今天穿的这件毛衣有点好看,我还打算问你哪里买的,我也要去买一件。”
吴长伟说着,得意了起来,冲着边上的战友道,“你们说谁不行啊?这是行不行的事吗?这是媳妇儿的爱,不穿身上难不成还藏起来白白浪费啊?媳妇儿给织的新毛衣,你们这些没媳妇儿的,有吗?你们羡慕都羡慕不来。”
吴长伟说完,眉毛一挑,“我媳妇儿也给我织了,还是特地为了给我织毛衣找秦蘅媳妇儿学的本事,要不了多久,我也有媳妇儿亲手织的漂亮新毛衣穿了,可羡慕死你们这些没媳妇儿的人。”
那两人一听,眼神都变了。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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