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本章推荐bgm:超级敏感——A-SOUL)
自己知道该说什么?
焯,不会是那个吧?
好多年后,周余臣开车行驶在看似无边无际的渤海大堤上的那个白天,他没想到自己会被那个同样阳光明媚的下午的回旋镖击中。
忘了是哪一年了,周余臣、雪见和沈碎叶三人完成了繁花的任务后,三人来到了中美洲运河的灯塔上休息。
或许是黄昏太和煦香飘飘的,或许是海风咸咸的有点好喝,或许是冰凉的啤酒摸着将皮肤烫得太舒服。
总之三人突然聊起来了明国,聊起来了帝下之都,也不可避免地聊到了帝湾灯塔。
沈碎叶拿着一瓶啤酒,跨坐在窗台上,踢踏着小腿,看着远方的夕阳感叹道:“……阿拉伯有一位哲人曾经说过,如果要让一个人理解集众的伟大,那么就带他去看巴别塔。看呐,这就是集体的力量,而这个世界上能够将集众之力做得最好的就是明帝国,渤海大堤和帝湾灯塔就是证明。
我想,总有一天,要到帝湾灯塔上面高呼自己的成就,才能真的算是成功了吧?在没做到之前,我们的人生应该都是失败的。”
“错误的,间接的,虚假的,庸俗的,主观的,残缺的,平面的,片面的,孤立的,辩证法的,雅俗之分的,离题万里的,难以言喻的,不痛不痒的,批判性的,针对性的。你们的人生绝对失败,但是我的人生相对成功了。”周余臣听着仿佛瓷器国公知的典型发言,顿时起了鸡皮疙瘩,他反驳到。
沈碎叶的人生确实很失败,但是他周余臣的人生可真的相对成功,毕竟其他人没有办法,但他可是能够玩到原神啊!
更别说他还能和然然谈赛博恋爱,和乃琳立牌同床共枕,他的人生已经不是相对成功了,而是十分成功。
“一位阿拉伯哲人曾经也说过,如果你要让一个人理解乌合之众的愚蠢,那么就让他去看巴别塔吧!话说回来,你一个信基教的,天天扯阿拉伯哲人干什么?他认你吗?”
“又有什么差别吗?珍珠和主,都是一样的罢了。在独一无二的大日皇帝面前,他们的光辉总是不够耀眼。”沈碎叶说着,似乎真的有些低落。
“好吧好吧,我来教你如何让自己的人生变得成功。只去帝湾灯塔没用,到了上面,你还要高喊‘异世相遇,尽享美味!原神!启动!’,这是成功人生的咒语,只要你能在大庭广众之下念出来,你就已经取得成功人生的门票了。”
……
令人小脑萎缩的脑瘫回忆如洪水般奔涌而来,将周余臣的大脑冲得七零八落遍地狼藉。
男人!什么罐头我说!
焯,沈碎叶这批癫子不会当真了吧?他真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喊出如此尴尬的话语吗?
哦,现在是自己说,那没事了。
“周督察,要喊什么?你有头绪吗?”同样看到纸片上内容的冉遗鱼似乎没看到周余臣在地板上抠出的三室一厅,一直在催促周余臣。
权衡利弊想了一下后,周余臣惨笑大声喊道。
“啊,太美丽啦,帝湾灯塔,还是看看远方的渤海湾吧家人们。
大家看呐,远方碧蓝的海,怪石嶙峋的海礁,这不由得让我想到魏武帝的那首观沧海,当初他打赢了官渡之战后是怎样的意气风发,是怎样的蒸蒸日上。
东临碣石,以观沧海,水何澹澹,山岛竦峙……幸甚至哉,歌以咏志!
不愧是一统北方的大英雄,大豪杰!
当然,其实我也很喜欢袁绍,作为魏武曹操最重要的对手,他无疑也是有非常大的人格魅力的。
生存,很容易。 生活,很艰难。 我族,要的不是卑下的生存,而是昂首高傲的生活。 我族,誓不为奴!...
十方地狱禁不了我魂,浩瀚星空亮不过我眼,无垠大地载不起我脚,诸天神魔承不住我怒!我要这天地匍匐,我要这轮回断灭!...
穿越加重生,妥妥主角命?篆刻师之道,纳天地于方寸,制道纹于掌间!且看少年段玉重活一世,将会过出怎样的精彩?...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
这个江湖。有武夫自称天下第二一甲子。有剑仙一剑破甲两千六。有胆小的骑牛道士肩扛两道。但一样是这个江湖,可能是江湖儿郎江湖死,才初出茅庐,便淹死在江湖中。可能对一个未入江湖的稚童来说,抱住了一柄刀,便是抱住了整座江湖。而主角,一刀将江湖捅了个透!临了,喊一声小二,上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