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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萨店到了。
电动感应门向两侧缓缓打开,门口挂着很多盏风铃,清风一吹,叮铃,叮铃。
时煜收了伞,放在门口:“喜欢哪个位置?”
“靠窗的!”
“好,依你。”
书禾走到靠窗的双人位置,坐在沙发上,窗外可以观赏到雨中的多巴胺小巷。
时煜点了店里的招牌披萨。
禾禾是芝士脑袋。
十五寸的披萨上面浇了厚厚的芝士,奥尔良鸡肉,烟熏风味肠,玉米,菠萝碎。
饮品是店里调配的清爽柠檬果茶。
小吃拼盘里有刚炸好的薯条,地瓜条,还有秘制鸡翅,都是禾禾爱吃的小零食。
书禾戴好手套。
时煜递给她一块披萨,她接了过来,惊叹:“我还是第一次见这么大的披萨。”
书禾才要咬。
男人单手托着下巴,指尖轻轻敲击着脸颊,打量她:“我猜你第一口肯定是给我吃。”
“你说对了。”
书禾眼疾手快,把送到嘴边的披萨挪开,起身,喂给傲娇鬼:“我正想把第一口喂给你呢。”
论谈恋爱,还得是怼。
时煜咬了一口禾禾喂的披萨,许久没来这家店了,味道跟以前差不多。
“好吃吗?”书禾问。
“没你好吃。”
“。。。。。。”
书禾脸色蹿红:“这是在外面,你收敛着点。”
“什么时候回家。”
“。。。。。。!”
书禾尝了一口披萨。
口感蓬松柔软,芝士香气爆开了,她喜欢:“挺好吃的,你推荐的这家店果然不错。”
时煜意味深长地说:“我的眼光何时差过。”
“傲娇鬼。”
书禾喝了一口柠檬茶,大言不惭:“娶到我,便宜你了,你得对我好点儿。”
男人低笑出声。
转头看,雨中的缤纷小巷愈发明艳动人,一如坐在他对面的她,越来越有灵气。
他喜欢禾禾的这种改变。
书禾把长长的薯条裹满番茄酱,随口说道:“我答应了梁叔叔,后天去他新建的马场,学骑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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