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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过恶梦,也惊醒过,但是从没在早上06:00的时候,一分不差的准时惊醒,且困意全无。
因为,我梦见了昨天和安妮在办公室里说的那番话,可那番话的结尾却并不是现实中所出现的,而是多了一句。
当时我无比渴望的问了一句:“我拿下整个金山角,能回家么?”
这句话刚刚说完,我便惊醒了,不是大口大口喘息的被吓醒,也不是瞪着眼睛的害怕,是十分平稳且充满嘲笑意味的醒来,再回忆那个梦的时候,还在心里骂了一句:“你都这个逼样了,还想回家?”
下一秒,当我拿起手机,刚好06:01,筱筱甚至都没有发现我已经醒了。
夏末。
这是我在东南亚经历的第三个夏天,可我来到这儿,才整整两年。
我用了两年的时间,从地狱里的猪仔摇身一变成为了拥有一座城市两个县城的许爷,让人人都以为我置身天堂,却没谁知道我最喜欢的是内蒙羊和酸菜汤。
哗。
我进入浴室放出了水以后,任凭喷洒在头顶将温热的水流浇下,当我希望用热水澡让自己更加清醒时,却发现水蒸气让浴室遍布迷雾。
洗完,我站在梳妆镜前,看见的是自己头顶被狙击手用子弹留下的疤痕宛如托尼老师在发廊亲手制造的艺术体一样一根头发也不长,是手臂上被布热阿拔出木刺形成的伤疤宛如一个大包粘黏在了那里。
我终于懂了陈浩南去学校里替女友上课时,面对肥尸的唬烂,为什么会说出那番话。
人生就是这么奇妙,当年看那部电影只是觉着南哥帅、南哥威风,今天,我总算看到了他的可怜。
再抬头,我居然在满是雾气的梳妆镜里又看到了那个骷髅。
我看见那个骷髅除了拥有眼睛和心脏外,还长出了头发,是黑发。
这就对了。
因为我已经开始懂这个骷髅为什么存在了。
也知道了之前为什么每一次看到恶魔的时候都会深有感触,看见骷髅却不会。
毕竟……恶魔不是我,或者说我不是天生的恶魔,而这个骷髅,却始终是我。
我笑了。
镜子里的骷髅也笑了。
我们俩的笑容仿佛在说:“傻逼,左右牵右手哪有感觉?”
对啊,自己去触碰自己的躯体怎么会有感觉呢?
即便是有,也早该习以为常了才对。
当我擦拭干身体,从浴室走出,又换好了西装……
这一次我没有继续选择深沉的灰或者沉默的黑,而是一反常态挑了一身在衣橱十分耀眼的白,当我穿着这身衣服走出卧室房门,眼看着就要走下楼梯,卧室里突然传来了一个声音:“等会!”
是筱筱。
她光着脚从屋里走出,一把拉住我的手将我拽回了房间,紧接着在衣橱里找过了一件我穿过不止一次的黑色西装,扔在了床边说了句:“换了。”
我纳闷的看着她:“这不是你给我买的么?”
筱筱摇晃着脑袋,头发都睡的炸毛了,依然倔犟的说道:“我不管,换了!”
我的整个衣橱里,所有西装都是筱筱买的,却只有这一件亮色。这件衣服的出现,是之前我们俩聊天的时候,她嫌弃我穿的衣服颜色太老气,总显得死气沉沉,于是我回应了一嘴:“我不爱穿亮色。”
结果,第二天这件衣服就出现在了衣柜里。
这就是女人。
她们总想在试探中去尝试着操控控制权,可你要按照她们心中对‘帅哥’的想法打扮,比如早上出门的时候洗澡、整理头发、穿时尚的服装,用不了几天一准疑神疑鬼。
她们决不相信男人会有心血来潮,觉着稍有改变就有可能是出现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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