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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里,接下的剧情其实也就没必要再继续听下去了,已经很明晰了。
故事的脉路挺老套的,无非就是这个牲口似的,无恶不作的官二代哈米·夏尔玛看上纳娅了,想嚯嚯她。
而且这个狗杂碎还特么不是一般的贪,做事也够狠,他丫的不仅觊觎纳娅的美貌,还想财色兼收。
咋一听好像耸人听闻,无法无天,其实细想想也正常。
要知道,哈米他老子可是新德里的警察局长,在天竺绝对也算得上是数得着的大人物了。
在等级制度森严的天竺,像他这样的出身,想拿捏普通小商人家庭出身的纳娅。
确实算得上降维打击,跟随手捏死一只蚂蚁差不多,压根就无须顾忌什么。
别说现在的天竺才刚刚独立没多久,还处于相对秩序混乱,野蛮,蒙昧的时期。
哪怕到了资讯发达的后世,像这种草菅人命,欺男霸女的事情在天竺也同样是屡见不鲜。
而且这种事可不仅限于天竺,哪怕是在天朝~~啧,老狗话又密了。
“纳娅,你要用钱帮父亲下葬,这我理解,你说还要花钱买自己的命的又是什么意思?”
听完纳娅的讲述,胡大姑娘也没表露出丝毫的震惊和怜悯,语气平静的近乎冷漠。
她活了那么久,尤其还经历过华夏近代最黑暗,最混乱,最血腥的百年时间。
从太平天国,义和团,八国联军,民国混战,到抗战~~
这期间,胡大姑娘游历人间,见过无数惨绝人寰的修罗炼狱,早已磨练的心硬如铁。
就纳娅的这点经历,对她来说不值一提,只能算小儿科。
如果不是因为纳娅是天生的灵媒,而且天赋极高,估计胡大姑娘根本不会停留,甚至都懒着用正眼瞧她。
身世凄惨,遭遇不公的人海了去了,谁特么管得过来?
纳娅好像是有些顾虑,难以启齿,抿着嘴唇不说话,胡大姑娘眉头轻挑,语气略显不耐:
“怎么?理由还需要现编吗?你不说,我可就走了。”
“别,别走,我,我说。”胡大姑娘作势转身,纳娅顿时急了。
“哈米收买了我的远房舅舅山多侬,就是这个畜生亲手害死了我父亲,后来他还厚着脸皮,拿着假欠条上门做说客。”
说到这里,纳娅的眼中闪过刻骨的恨意,咬着后槽牙说道:
“所以,我一怒之下杀了他!他是低种姓,而我是高种姓,按规矩,只需要30万卢比,我就可以为自己买脱罪名了。”
在英吉利殖民时期,天竺的的确确有这么一条泯灭人性的规矩。
高种姓可以花钱买罪。
最早的时候,更是便宜的让人咋舌,如果高种姓打死一个低种姓,只需要赔偿5斗稻米了事。
天竺的这边的斗,一斗是40斤(参考清斗)。
也就是说,一条人命只值区区200斤稻米,看好了,这可是是稻米,而不是大米。
哪怕到了当下,天竺都已经摆脱殖民,独立20来年了。
但是这些所谓的高种姓早已作威作福惯了,所以,在他们的极力坚持下,这条陋习依然存在。
只不过为了遮住民众的悠悠之口,赔偿的数额倒是水涨船高,翻了几百番都不止。
“呵~行,你还不算太笨,也有点胆色。”
听到纳娅亲手杀人报仇,胡大姑娘抿嘴轻笑,眼中露出了些许赞同之色。
大狐狸是山精野怪出身,茹毛饮血,骨子里就恪守着丛林法则,自然推崇有仇必报,血债血偿的朴素概念。
不过,此刻,胡大姑娘突然话锋一转:
“所以,纳娅,你是用了与生俱来的通灵手段,查出你舅舅是凶手?然后又用了通灵的手段杀了他,毁了假欠条?”
一听这话,纳娅顿时瞳孔剧震,精灵般的双瞳瞪得老大,都快夺眶而出了。
胡大姑娘却抽了抽鼻子,表情似笑非笑,语气戏谑的继续调侃道:
啥,老子堂堂的漠北兵王,居然要当奶爸?好吧,看在孩子他妈貌若天仙的份儿上,老子勉强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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