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爱我家书院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十九章 呐一家人最要紧是整整齐齐(第1页)

森林中,湿气弥漫!

夏野一边后撤,一边给弩弓上箭,不过扫了一眼这些地鬼后,果断的放弃,拔刀迎上。

地鬼拥有和人类相似的模样,身高在一米左右,四肢枯瘦,体毛稀疏,皮肤上有大量褶皱,呈现暗灰色,因为常年在地穴中生活的缘故,沾满了泥土,甚至还滋生着大片的丑陋藓斑。

吼!

地鬼的喉咙中挤出了咆哮声,可是因为嘶哑和尖锐,不仅没有威慑力,配上它的身型,反而多出了一种滑稽感。

最矫捷的一只地鬼窜了过来,一个纵跃跳起,从高空抡起石斧砍向了夏野的脑袋。

夏野握着狗腿刀,全力摆臂,狠狠地斩了过去。!

咔!

弯刀破开石斧的木柄后,又迅疾的砍在了地鬼的头盖骨上。

咔嚓!

骨头碎裂的声音响起,因为大力的斩击,地鬼的眼球被挤了出来,五官都变形了。

滋!

鲜血混着白色的脑浆洒了一地。

吱吱!

地鬼尖叫,趁着夏野的弯刀嵌在头骨中的时间,全力猛攻。

一时间,森林中全是地鬼粗重的喘息声和恐吓式的吼叫。

夏野怡然不惧,收刀的同时,左脚蹬出。

砰!

嵌在弯刀上的地鬼被踹了出去,还撞翻了一只,夏野手腕一翻,就砍在了另一只身上,破入肩膀一寸多。

滋!

鲜血喷射,给这午后的森林染上了一抹死亡的色彩。

地鬼会使用武器,但也就是一些木棒石斧,杀伤力不高,它们最麻烦的地方在于唾液中会分泌一种毒素,一旦猎物被撕咬的次数太多,唾液进入血液,会造成眩晕麻痹,任人宰割。

部落人叫这些家伙地鬼,连野人生番都算不上,把它们当做一种低等的野兽,但是在夏野看来,地鬼就是人类进化分支上的一个亚种。

这根本就是侏儒呀,它们没有羞耻心,但是还知道穿一条草裙。

为了抵抗恶劣的大自然,它们学会了挖洞,在地下栖息,为了更好的隐藏,躲避危险和狩猎,再加上阳光照射,它们皮肤中的黑色素自然沉淀的越来越多。

地鬼是杂食性的,最喜欢肉食,如果捕获不到,啃树皮草根嚼昆虫也能存活,或许是为了延续种族,在这漫长的岁月中,它们的生育周期变化了,缩短到三个月。

对于物种来说,大自然决定了进化的方向!

一个瘦弱的地鬼趁着夏野砍翻它哥哥的时候,扑了过来,咬在了他的后腿上,只是尽管有利齿,依旧咬不破皮甲,另一只就聪明多了,像猎狗一样窜出,扑向了脖颈。

夏野左拳挥出,仿佛攻城锤一般,砸在了地鬼的脸上。

砰!

地鬼的五官扭曲了,碎牙和鼻血狂喷中,跌翻了出去,不等落地,夏野顺势一刀,砍在了它的脖子上。

咔嚓!

颈骨断裂,一颗头颅翻滚。

看着死不瞑目的地鬼,夏野胃部有些翻涌,想吐,这和杀人真的没什么区别,破碎的肌肉组织,殷红的鲜血流淌,凄厉的哀嚎……

热门小说推荐
费先生,借个孕

费先生,借个孕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永夜君王

永夜君王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

原血神座

原血神座

一次无意中的遭遇,让苏沉双目失明。然而即使遭遇人间最悲惨的情形,苏沉也不愿放弃奋斗。他要用自己的努力,为自己,也为人族开创一个全新的未来。...

凰妻倾世

凰妻倾世

宁芝作为大晋朝第一奸臣世家嫡女,风光无限。无他,便是这半壁江山都要仰仗宁家,纵然是皇家最尊贵任性的二皇子裴珩,也只能忍着。  宁芝笑着二殿下,不如你我豪赌一场如何?输了,我嫁给你。若是赢了么,不仅是我主天下,连二殿下的人,心,也都一并是我宁芝的,如何?  裴珩嗤之以鼻,一个小女子也敢要帝位么?就陪她赌一场又如何?他还能输了不成?总要叫她知道厉害!...

你好,King先生

你好,King先生

云想想上辈子是个风风光光的大明星。这辈子她想要做个兢兢业业的好演员。爱惜羽毛,宁缺毋滥,不靠粉丝数量说话,作品才是底气。脚踏实地的靠自己一步步迈向王座,却一个不小心与那位世界级大佬产生纠葛。从此以后大佬会悄悄在微博上关注她,会以送她高科技保护物品为由,制作一个只有无名指能够戴上的戒指套路她,会美其名曰他们家族以让恩人涉险为耻辱而监视她!直到她被他箍在怀里你现在太危险,只有做我的太太才能安全。云想想...

长宁帝军

长宁帝军

这个天下大大小小数百国,说到陆地武功宁国近乎无敌,有四疆四库的虎狼横扫六合,陆地延伸到哪儿,宁军就能把战旗插到哪儿,可是海疆之外虎狼不及之处总有些人不服气,于是就有了那少年带刀扬戟,一苇渡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