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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朝歌是一个混合部落,各种种族都有,再加上在主流社会没什么地位的星期五和珈朵一行,竟然是部落高层,所以这里的种族歧视并不严重。
女野人虽然胆怯,但是很聪慧,住了三天,便敏锐的发现了这个小细节。
“她叫番薯!”
菘果找到了夏野,很开心的宣布:“我起的名字!”
“什么鬼?”
夏野蹙眉。
“她的父母好多年前就死了,她为了不被其他族人吃掉,就跑了出来,一直一个人生活着,直到前一阵子,被一支捕奴团抓到了!”
菘果解释女野人的来历。
“我看她挺喜欢吃烤红薯的,所以就打算叫她红薯,毕竟一个人,连名字都没有,太可怜了。”
菘果的身世和番薯差不多,所以对她很同情。
“那怎么又成番薯了?”
夏野乐了。
“红薯是一种食物,我怕番薯不喜欢,觉得太普通,然后番人也是野人的意思,就取了‘番’字,代表她的野人身份,和薯字合二为一,怎么样?很有寓意吧?”
菘果得意的抬了抬小下巴,想为自己的机智点赞。
“她怎么说?”
夏野心说,番薯也是红薯的意思,不过无所谓了,反正这个时代的人不知道。
“她很开心!”
菘果拍了拍带鱼状的平板胸脯:“现在已经是我的铁杆家臣了。”
说完这话,菘果就偷偷地打量夏野的表情。
“原来你是想要家臣呀!”
夏野恍然大悟,在这个时代,阶级观念非常严重,权二代们一出生,就是贵人,但又不是所有人都能成为大酋长,所以当分家后,他们就会成为家主,其意为一家之主。
底层的人想要往上爬,就只能投效这些家主。
有才能的家臣,可以帮助家主出谋划策,管理领地,以及各种产业,一个优秀的家臣,可以成为家主的左右手,让家族蒸蒸日上。
与家臣相对的,还有一种职业,名为家将,就是家族里的武装仆役。
“他们都有家臣的,好威风!”
菘果低下了头,两只小手的食指一点一点的对着,住了几天墨家会馆,小萝莉见识到了不少人,那些大人物出行,身后都跟着几个家臣和家将,威风的一塌糊涂。
“选一个女野人做家臣,不觉得委屈吗?”
夏野揉了揉菘果的头发。
别看大家都知道夏野宠爱菘果,也把她称为小公主,但是整个朝歌的人,都效忠于夏野,哪怕是星期五,都没办法成为菘果的家臣,小萝莉想要,只能从外面招募。
“不委屈!不委屈!”
菘果赶紧摆了摆小手,眨着水汪汪的大眼睛,忐忑期待:“你答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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