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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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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初被他丢到床上,他身体弹跳两下,眼神躲闪着四处乱看,悬在床沿外面的脚丫无措的晃了晃。

沈霄从一旁拿过何以初的拖鞋,他半跪在地板上,握住何以初纤细白皙的脚踝,那层皮肤可真嫩,隐隐透出来青色的血管,脚踝骨明显又精致。

沈霄的手指在那块皮肤上揉了揉,何以初脚背瞬间就绷紧了,脚趾也不安的蜷缩起来,他头皮发麻,感觉自己像一只炸毛的猫,后背起了一层鸡皮疙瘩。

他注意到沈霄的动作,同样无法忽视沈霄直勾勾的眼神,何以初不好意思的动了动脚,他舔舔嘴唇,小小声的试图打商量,语调就像小猫哼哼,“我自己来。”何以初伸出手。

沈霄看他一眼,也没理他,握着他的脚踝直接放进了柔软暖和的拖鞋里,很快又换另一只。

都穿好之后沈霄站起身来,自上而下看着何以初,眼神毫不遮掩的又打量他一遍。

何以初穿着他的睡衣,黑色的丝绸布料,衣服有些大,穿在他身上松松垮垮,特别是领口,锁骨大赖赖露在外面不说,从沈霄这个角度看过去,甚至能把里面的春色全都看的一览无余,那颗自己昨晚种下的红痕更是冲击着他的视网膜。

何以初仰着脸看他,一张素白的小脸懵懵懂懂,葡萄眼又大又圆,看着人的时候带着他自己都意识不到的勾引,他坐在那里,好像只要轻轻一招手就能获得无数垂涎。

何以初不明白沈霄为什么眼神突然变得古怪起来,他也突然间不说话了,只是沉默的看着自己,眼神里涌动着的情绪叫何以初分辨不清。

何以初舔了舔嘴巴,刚想伸手抓住沈霄衣摆,叫他一声哥哥。然而手还没伸出去,沈霄就急匆匆转身出了房间,留下一句“出来吃饭”就快步走了出去。

何以初不明所以的走出去,乖乖的坐在餐桌前,老老实实等待他哥的投喂。

饭后两个人窝在沙发上,沈霄递给何以初一个银色的小盒子,“初初,生日快乐。”

何以初惊喜的接过来,手里握着那个小盒子,眼睛亮晶晶的看着沈霄,“我可以打开吗?”

“嗯。”沈霄温柔的冲他笑。

何以初抿嘴笑了下,轻轻打开那个小盒子,映入眼帘的是一个塑料圆盘,封面是简单大方的黑色,只用白色丙烯笔在上面写了“20”这两个数字,数字左边跟右边是两个小小的简笔画,左边的是两个牵着手的小孩,右边的则是两个成熟的大人。

何以初一眼就看明白了,这个“20”代表他们已经相识了二十年。

他怔怔的看着那个封面,颤抖着手打开,在看到里面那张CD唱片时眼圈一下子就红了。

那不是一张普普通通的唱片,盘面是很淡的灰蓝色,上面是用克莱因蓝的丙烯笔绘出来的线条,这些线条乍看上去很凌乱,可如果仔细观察的话,就能发现这些错综复杂的线其实是有规律可循的——它们的两端要么是江城跟宁城,要么是江城跟纽约,要么就是望城跟纽约。

这些简简单单的线条,串联起来了九年间他们分隔开的两地,最终又归于一处,在CD盘面上并不显凌乱,绘成了一种大气特别的美。

何以初眼泪啪嗒落在了CD盘上,他无措的揉揉眼睛,咬着下唇,泪眼朦胧的看向沈霄,“这些线的数量是怎么回事?”

沈霄看着他,沉默的抬手擦去了他眼角的泪花。

何以初顺势握住他的手腕,执拗的盯着沈霄,指着那一条条线,哭着问他:“这些年,你回来见我了这么多次对不对?”

沈霄很轻的点头。

“那为什么一次都不出现?”何以初抖着声音,双手用力揉着眼睛,不一会儿那块皮肤就红了一片。

沈霄心疼的吻了吻他的眼睛,把他揽进怀里,郑重的说:“对不起,哥哥来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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