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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弘节一边欢喜一边可惜,这两人都是因军功升职,他留不住,也留不得。明知眼前事宝玉,却要放过,李弘节很是纠结,惜乎猛士乃是平阳公主之手下。
巡视一圈,李弘节重新回到点兵台上,朗声道:“众营之猎获,当以叶卿叶都尉和江临江校尉为先,只是,大虫与熊,当以谁为第一啊?”
台下士卒议论纷纷,有支持大虫的,也有支持熊的。江临道:“叶都尉的弓术,江临不及也,当以叶都尉所猎之大虫为第一!”
叶卿道:“非也!当以江校尉之人熊为第一!现在乃是仲冬时节,人熊应已冬眠,极难猎获,即便运气凑巧寻到人熊冬眠之穴,面对于冬眠中被吵醒而暴躁之人熊,论勇论武,皆当以江校尉为第一!”
一时间,两人竟然推来让去。你夸我的灵巧,我夸你的神力,大有惺惺相惜之感。
李弘节哈哈大笑道:“好!你们皆是好儿郎!在我看来,你二人,一人弓术绝世以巧决胜,一人神力盖世以猛慑人,都可论第一也!本将军宣布,今年冬狩的第一者乃是叶都尉与江校尉并列,皆是第一!众将士可服气?”
“服气!心服口服!”
“好!伙夫营何在?燃上篝火,烹饪野物,上酒水,今日,某要与将士们同乐,不醉不归!”
“喏!”
伙夫营的忙碌起来,洗剥猎物的洗剥猎物,烧火的烧火,抬酒水的抬酒水,忙得不亦乐乎。
围观至此,薛朗便没再围观,而是加入到自己的部曲中,也让人摆上酒水——
酒水是新酿的白酒,度数不高,四十度左右。薛朗喝着觉得淡,在部曲们喝来,却是难得的烈酒。
薛朗兴致颇高,就着烤肉,端着酒杯,先大家一起喝了三杯。之后,几乎来者不拒,杯来酒干。上千部曲自然不可能全都敬他酒,只领头的几个来敬酒,就这样,也有十来杯下肚。
薛朗自从穿越来古代后,本来就白皙的皮肤,养得更加的白净,看着细皮嫩肉的。数杯酒下肚,脸颊飘起两团晕红,脸上笑眯眯的。
李弘节新来,不知他底细,还以为他将将酒醉了,暗戳戳的跑来敬酒,颇有落井下石的嫌疑。
薛朗笑眯眯的跟他喝,喝了一杯不算,拉着李弘节道:“今日开心,我已喝过李将军的酒,所谓礼尚往来,李将军不如试试我的酒如何?”
李弘节笑道:“固所愿也,不敢请尔。不瞒薛咨议说,某家早已闻到你的酒香,然则不好开口讨要。薛咨议让我喝,可不就是正中下怀乎?”
薛朗也笑起来,二话不说,拎起酒壶给李弘节的酒杯倒酒,一连跟他喝了三杯才罢休。喝得李弘节本来就就红的脸孔,更是红的紫了!
薛朗也没数到底喝了多少杯,等他察觉到醉意的时候,主位的李弘节已然醉眼迷蒙,不胜酒力。
薛朗笑笑,交代了部曲们几句,方才爬上万福的马车,回听风院去——
趁着没下雪,平阳公主上下也该启程回长安矣!
薛朗的东西算不得多,在苇泽关打制的家具也不打算搬去长安。长安城内的郡公府里,想来家具什么的,苏四娘已然按照薛朗给的图纸安置好。
大唐都城长安,薛朗终于要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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