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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你吧。你叫于思煜吧!我在入学名单上看到你的名字了!”他的脸上洋溢着笑,毫不见外地勾着他的肩膀,“我叫沈言,除了我之外,我们年级还有一个中国学生,叫李之洲。”
于思煜是通过沈言才知道,这一年的高一有三个中国学生,但除了他是新考进来的之外,剩下两个都是从初中部直升上来的。
沈言口里另外一个中国学生,就是于思煜在学校门口的坂道前见到的那个男生。
他叫李之洲。
虽然高一的时候于思煜跟他们俩不同班,但三个人还是很自然地就凑到了一块。
跟沈言这种见谁都亲的人完全不一样,李之洲是个淡到了极致的淡人,他身上的那股子不食人间烟火的疏离感并非是中二少年故作深沉的产物,更像是与生俱来的,一种从骨缝里自然而然冒出来的清淡气质。
他只是随便往那一杵,看起来就像故事里超脱尘世的神明少年。
于思煜从认识李之洲到跟他稍微熟络起来,花了小一年的时间。直到了高二他们分到了一个理科班,于思煜才算勉强踏入了李之洲“大亲友”的门槛。
于思煜的书包里常年携带着一种叫pocky的细长条状巧克力零食,一碰到李之洲,他总会很习惯成自然地往他手里塞上两根。
突然有一天,于思煜冷不丁地觉得,自己的行为好像在给李之洲上香。
他隐约觉察出自己内心深处藏着的一些谄媚,就好像人类祈求神明垂爱的本能。
人在祈求神明的时候,通常都会许个愿望。
可于思煜那时候还不知道自己的愿望是什么。
他开始意识到自己喜欢李之洲,是因为一件非常小的告白事件。
李之洲身上的那种清淡的美并非是于思煜一厢情愿的臆想。
他的好看是客观存在的。
虽然他们就读的是男子高中,平常在校园里没有接触女生的机会,但在这一片区域里,不但有一所公立的男女合校,还有一所装满了大小姐的学费很贵的女子高中。
大家上学时间都大差不差,都会搭乘同一班近铁,在同一个车站下车。
李之洲每天从踏进电车的第一秒起,就开始暴露在各路女生们的鹰眼之下。
于思煜之所以会知道得如此清楚,是因为他每天都坐同一班电车,在李之洲上来前的上一站上车。
他上车的时候就看着一群女孩子们这一堆,那一堆地凑在一块叽叽喳喳笑个不停。
电车一到李之洲上来的站,随着电车门啪次一声打开,同车厢的女生便齐齐闭上嘴,目光热辣辣地投向门外的李之洲。
然后李之洲就会带着满车女孩子们滚烫的视线,走向于思煜,若无其事地冲他打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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