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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火中取栗(第1页)

陈昼上大学的时候有个舍友酷爱吃火锅,可学生宿舍禁止做饭,那时候又没有自热火锅这种东西,于是她从校外买了一人食的小锅。

由于是有点年代的宿舍,上床下桌,还专门为台式机的主机预留了存放空间的柜子,就在写字桌地下,那个舍友平时就把小锅放在那个柜子里。

有一次舍友忘拔插头,因为是夏天,柜子里插座的电路过热,导致里面烧了起来,那天下午陈昼刚好没课,在寝室睡觉,半梦半醒间看到滚滚浓烟,一抬头火都烧到蚊帐上了,虽然后来她及时灭了火,不过她永远忘不了刚醒来的那一刻。

她差点以为自己快死了······

结果现在又碰到这种情况,她差点一瞬间以为自己又回到了宿舍。

不过好在腰间的疼痛让她回过神来,摸着腰上因为绑束腰导致的淤青,她才回过神来,自己现在被流放到了中世纪。

她连忙从床(说是这样说,其实是临时搭建的几块木桩再铺上厚厚的纺织物和毛皮——她尽量试图不想那属于什么动物)上爬起来,这时候穿越来的先进性就体现在这里,按照礼仪来说,无论如何她也应该穿好衣服,但陈昼深知只要活着就有一切可能,换句话说,要是死了就什么可能都没有的这条道理,她穿上鞋子后立刻冲出了帐篷。

外面一片火光,原本支起来用于作为光源的火盏被掀翻在地,橘红色的火焰像水一样流淌一地,巨大的吼声从火光中传来,大地也跟着颤抖,木炭屑混合浓烟飞扬,空气仿佛在燃烧。

陈昼根本看不清火光里究竟发生什么,只能听见一声声诡异的撕咬声和人的惨叫,人是一种很奇怪的动物,有时利益的冲突下,手足也能相残,但在某些时刻,却又能对陌生人的痛苦感同身受。

就像现在,陈昼打了个激灵,条件反射地就想打120,摸到亚麻睡衣才反应过来,自己现在所处的时代根本连电话机都没发明出来。

“得救人啊······对,得救人。”陈昼一边喃喃,一边往火焰里走了几步,立刻被热浪烫得一哆嗦,原本金色的发梢一下被烧得卷了起来。

她连忙撤了回来,将金发捆成一团塞进后颈的衣服里,然后往自己浇了一桶水,撕下一块布料,然后冲进了火里。

她往里面走了两步,就看到了一个倒地的骑士,他的脸埋在泥里,几乎要被溺死,脸颊似乎被什么撕扯过,她连忙试图将他的头抬起来,可是刚一触碰到他的头盔,就立刻被烫得差点哭出来。

她抖着手,放在嘴下喝着凉气,刚刚触碰头盔的几个指头,几乎肉眼可见地发起了白,估计很快就要长出水泡。

虽然身上被凉水浇了个透湿,可这根本扛不住这么高的温度,水正快速地化成蒸汽在蒸发,汗水从她的额角淌下来,顺着眉毛滑到睫毛上,陈昼眨了眨眼睛,汗滴掉到被热辐射得发烫的铁上,发出一声小小的“呲”声。

陈昼咬住牙,闭了闭眼,将手指按了上去,钻心的疼痛从指尖传来。

一一得一,一二得二,一三得三······

陈昼一边在心里默念九九乘法表转移注意力,终于,她数到八八六十四的时候,终于将那身繁重的头盔和甲胄脱了下来,然后半是背半是拖地将人从火场里拽了出来。

这时候外面已经聚了不少人了,几个骑士连忙将陈昼拉的伤员接过来送到一边,像见了鬼一样看着陈昼。

陈昼低下头,虽然她刚刚把头发塞进衣服里,不过在火场的时候还是难免受到波及,布兰切特小姐那头如同金子般漂亮的卷发已经被烧得七零八落,身上衣服也被烫得破破烂烂,不过好在完全没有走光,因为她整个人被烟熏得乌漆嘛黑,分不清哪里是鼻子哪里是嘴巴。

伊莎·布兰切特如果有在天之灵,估计要气得活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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