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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山贼之初的老本行,李大狗的杀鸡技术无疑是很老练的。
这倒不是因为他杀鸡杀得多,而是因为在他刚刚成为山寨小喽啰的时候,那个教他杀鸡拔毛的山贼老何,有着一张又臭又毒嘴巴,骂起人来可以三天不重样。
哪怕是李大狗,这种早早就把心态放得很低的人,也有好几次差点招架不住,想要一拳砸烂他的嘴巴。
是以当时的他,为了少受些骂,也为了任务能够顺利完成,只能强忍着不耐,以一种小学生的态度,向老何学习杀鸡拔毛的技巧。
后来武功精进,手稳刀快,手法自然越发娴熟。
大抵是因为自身处境,太过压抑,那时候的他,只能以阿Q般的心态来勉励自己,内心时常自语着道:
“知识哪怕是从狗嘴里吐出来的,只要有用,我也应该虚心接受。”
而今回想起来,这种心态其实在很多时候,都支撑着他隐忍成长,使他能够苟到手刃山贼的的那天。
此时身后的老妪,尚在千叮万嘱,李大狗已经一手探入鸡笼,准确掐住黑羽鸡的两翅,在它惊叫挣扎之中将其扯了出来。
顺手关上鸡笼,走至门前一丈开外的水沟旁边,蹲下身子,将菜刀放在身边,左脚踩着它的两只爪子,空出来的右手抓起鸡首,往后一摁,掐住双翅的左手,一并捏住不足一尺的鸡冠,立时让它挣扎不得。
右手探出,将其喉管处的鸡毛扯掉几撮,抓起菜刀的同时,左手前伸往水沟方向倾斜,干净利索的一刀切开了它的脖子。
鲜红的血液急射而出,大半淋在了脚下地面,偶有落在前面沟渠时,还没溅起水花,就晕开在了泥黄色的滚滚雨水之中,变得毫不起眼。
身后屋檐下的老妪见此,哎呀一声,急切得道:“你这后生,下手也忒快了,怎么能在水沟边上杀鸡?碗也不拿,鸡血都让你给浪费了,早知道你会这样,还不如等我自己来好。”
“伯母不要见怪,我是看水没开,鸡血放的久了,只怕味道不好,干脆不要也罢。”李大狗嘿嘿一笑,也不回头。
他当然不是真的忘了拿碗,只是觉得那偷鸡的邪祟,手段分外干净,竟使村民遍寻不着,匿藏行踪之上,多半有些能耐。
自己仅待一晚,村里三五十户人家,就算那东西今夜再来,只怕也难察觉。
料它惯于偷鸡,多半对血腥气味也很敏感,不如洒些鸡血在此,也好有个标记。
倒也没有指望它会一头撞将进来,只需引起它的注意,使它就近查看。
有心之下,多半难逃李大狗的双眼两耳。
只是这雨下的不是时候,若是再下一段时间,效果难免不尽人意。
现今没有其他选择,也就只能如此。
鲜红的鸡血很快流失大半,李大狗松开左脚,无视它的双爪犹自乱蹬,捉刀的右手一把抓起,松开左手,倒提着没有死透的黑鸡,抖摔几下,使其血液尽量流干。
老妪不知他的打算,犹自责备他道:“后生尽说些瞎话,现在又不是大热天,留个一时半刻,能坏什么事。”
责备的同时,也不知她在哪里找了一根拐杖,说话间用拐杖笃了笃地面,像是要赶过来,接替李大狗剩下的工作。
李大狗站起身来,转身回走,空出的左手一拍大腿,‘哎呀’一时,惊呼着道:“瞧我这破记性,自入秋以来就没再杀过鸡,倒把这事给忘了,莫怪……莫怪。
烫水拔毛由我来做,一会掌勺还要您老出手才行,记得我那车上还有一罐香料,里面有些八角,陈皮,香叶,丁香,或是肉桂,豆蔻,有什么需要的你只管取用,我的厨艺还真拿不出手。”
看他一脸痛惜般的懊悔表情,还真像是他自己忘记这茬。
只是走得近了,细看才会发现,他的身上竟是点滴鲜血,也未曾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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