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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节内容开始-->紧接着,狐狸上挑的紫眸,余光扫了一眼小溪中华丽丽的狐狸倒影,“不过,粑粑我这一头飘逸的直毛,果然还是最漂亮了。”
叶孤城:“……”
一只胖乎乎的狐狸爪子,搭在了叶孤城的肩膀上,“放心,以后粑粑罩你!”
叶孤城=口=
他的爸爸不是酱紫的!
他的爸爸叫叶枫,是个大帅比!是火鹤国的第一英雄!
司御天和叶珞并不知道,十尾狐已经跟叶孤城搞好了关系,勾肩搭背的成了狐朋狗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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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还真是狐朋狗友。狐狸,叶孤城的狗头,狐狸,叶孤城的狗头……
御王府距离邑王府并不算遥远,马车行驶了二十多分钟,就到了。
一下车,叶珞就被眼前极为豪华的府邸给震住了。
邑王府的规模,至少是御王府的五倍!
单单是外头的府墙,就是崭新的。一眼看上去,就知道常年有人粉刷翻新。烫金的牌匾,散发着王者之气,朱红色的大门,足足有三米高,门口两座嘲风瑞兽镇宅。
邑王府的门口,守门的侍卫,都是一阶狂武师。
里面更是大手笔,假山奇石,每一块拿到市面上,都能卖出天价,足够一户殷实的人家吃上一辈子。
花园里栽种的,多是极为珍贵的兰花品种,还有一些外头见不着的华贵牡丹,更有一些叶珞叫不出名字却有极为漂亮散发着异香的三色花朵。
叶珞的脑子里冒出来两个念头。
第一,邑王不仅有权,而且非常有钱。
第二,邑王很爱老婆,种了那么多珍贵的花草,无非是为了讨妻子欢心。
叶珞不由得叹息。
若是邑王在天有灵,知道他最宠爱的安如夏,此刻已经移情别恋,挖空心思地想要投入小叔的怀抱,恐怕也会死不瞑目吧。
叶珞实在是想不通。
这安如夏,住在这么壕气冲天的一栋宅子里,作用一辈子也挥霍不完的财产,竟然还如此不知足。叶珞之前以为安如夏是受到了苛待,如见看来,只是她想多了,安如夏简直是住在金屋里。
走在回廊上的时候,叶珞发现旁边还挂着会唱歌的灵鹊、莺歌,啾啾地叫唤着,好不欢快。
司御天注意到叶珞的目光,道:“那是兄长下江南的时候,买来送给嫂嫂的,一共三对。唱歌给嫂嫂解闷儿。”
叶珞一声轻叹。
她越发的觉得安如夏是个过分的寡妇了!
“你若是喜欢的话,我去给你捉几只更好的。”司御天一脸温柔地笑意,看着未婚妻,“说真的,我觉得兄长挑得这几只灵鹊莺歌,嗓音有点尖,不如极北之巅的一种雪鸾鸟唱得好听。”
叶珞心下一热。
极北之巅。
那可是能把狂武宗冻死的地方,御竟然愿意为了她,去那么危险的地方,捉雪鸾鸟吗。
御对她的心,丝毫不逊于司邑天之于安如夏。
“不用了吧,那边太冷了。你去一趟又太久,雪鸾鸟唱歌再好听,哪及得上你在我身边说说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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