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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内的公共浴池也分等级,贵族区的公共浴池修建得豪华奢侈,没有任何一个平民敢于涉足。在这里洗浴的贵族,更多的是看中了这儿的环境,大都将其作为比较自在的碰头地点,常常一边洗浴,一边商议各种明的计划、暗的阴谋,斯坦利帝国将近一半的大事,都在这里预先演练。
商业区的公共浴池也比较气派,但是来这里洗浴的商人们则不多,他们拉近彼此关系,谈生意的场所,大都是在酒场饭桌上。
相反,来这儿洗浴的平民则比较多一点,他们大都有一份足以温饱的职业,却也同时有不少赋税需要缴纳,外表尽管光鲜,手里却常常没有几个余钱,不过这并不妨碍他们追求高品质生活的愿望和心情,尽管不能像财大气粗的商人们那样一掷千金,但享受一下高级浴池,不去平民区内卫生状况糟糕的公共浴池洗浴,也是这些人自重身份的象征。
至于平民区内的公共浴池,则被积水巷中的穷人所霸占,他们以自己独特的汗味儿将这个浴池变成了一大碗馊掉的肉汤,让稍有身份的人都避而远之。因为,在他们自己的贫民区内,根本没有任何公共设施,他们是这个城市里最低下的阶层。当初建造城市的人,根本不曾想到后来的社会中竟然会出现这样一个不和谐的群体。而那些高高在上的人,也根本不关心这个群体。对于许多干净体面的人来说,他们犹如城市的跳蚤般令人厌憎,只是,始终也没有办法完全消灭。
除了贵族区的公共浴池,体育馆也不是平民儿童可去的地方,他们都有繁重的家务需要操劳,只有那些贵族儿童,才能在此消耗旺盛精力,同时锻炼自己的体魄。
街市东边,则有可容纳1万多名观众的圆形竞技场。
这个竞技场是国王特别提供给所有人免费观看的竞技场,通常都由监狱的犯人在此表演。任何一个来到斯坦利的人,都可以免费进场观看。这是大多数平民们的最大乐趣,他们的狂热情绪与压力,大都在观看这样的比赛中得到释放,这样,也就避免了人们淤积太久的不平与怒火会导致社会的动荡与不安。
不少贵族富商,都纷纷在贵族区与商业区内营建豪华别墅。这是他们的身份象征与生活享受。
别墅一般都自带有花园,花园中有不少古典柱廊和大理石雕像,厅堂廊壁上,一般都绘有著名画家的优美壁画。
贵族们还会将家族标志刻在自家大门上,家家如此,用以表示他们有别于那些富裕却没什么地位的商人们。
晨光之城的历史,则可以追溯到四百四十五年前,那是一个机遇与挑战并存的年代。
在经历了长达5个世纪之久的地表盟军与黑暗势力的大小战争之后,随着商业、军事、科技的发展,人类英雄荷曼统一各国,建立了第一个统一的人类种族国家——斯坦利帝国,并且将首都定在“晨光之城”。
从那时起,这座繁华的人类城市,就以其无可替代的政治、经济、军事地位成为了人类帝国最重要的城市。
不过眼下,这座城市的主人,国王斯坦利十四的渎神行为——他已经连续十八年耽于酒色,没有去太阳神庙朝拜——触怒了主神培罗,令培罗在十五年前降下神谕,说:“当黑暗势力再次从地下发起进攻时,你的子孙必将遭遇亡国之痛。”
这个可怕的神谕引起了人类牧师的极大不安,他们都忧心忡忡,却无计可施。因为,太阳神培罗以前从未降下过这样可怕的神谕,作为大多数人信奉的主神,培罗一直是阳光的化身,他曾多次变化成凡人模样来到人间,帮助那些最虔诚的信徒们度过他们的苦难厄运。
斯坦利帝国的第一任国王荷曼,也曾被太阳神赋予祝福,最终完成了统一人类的壮举,所以建国后,他还特意颁布法律,将信奉培罗的教义定为人们的合法信仰,使得太阳神在人类帝国中拥有了更多的信徒,一时地位空前提高。太阳神培罗也因此而一直暗中庇佑斯坦利家族的统治。
但是现在,斯坦利十四的行为,似乎使太阳神取消了对他们的庇佑与保护。
晨光之城东部不远处,有一个小村落:辛普兰,地处晨曦山脉中的盆地之中,景色宜人,民风淳朴。
一条小溪从村落里自北向南蜿蜒而过,当地人都叫这条小溪“砂粒河”。
砂粒河的东北方,是一大片森林,其中隐匿着各种各样花卉构成的花田,无数的蝴蝶、蜜蜂出没其间。养蜂人布列姆一家就常年住在此处,照料着他们养的蜜蜂,并用采集的蜂蜜去河对岸的集市换取他们需要的生活物品。
砂粒河上的磨坊由水车和条木构建,居住着一个寡妇和她美丽的女儿弗妮娅。人们都亲切的称呼她“嘉丽大婶”,嘉丽不是本地人,多年前她因为某种原因被迫从晨光之城逃离出来,和家人失散后流落此地,嫁给了老实巴交的磨坊主人泰利。
她的丈夫,几年前受到妻子的蛊惑,竟然在没有战士同行的情况下,独自出村闯荡。结果不言而喻,在前往晨光之城打探消息的途中,泰利不幸遭遇座狼袭击而丢了命。
后来,一个赏金猎人把泰利残破的尸体拉回辛普兰村,可怜的泰利被座狼吃得只剩下脑袋和一只胳膊了。
从此,嘉丽大婶再也不提进城的话,专心经营小磨坊,独力抚养弗妮娅长大成人。
磨坊和布列姆家的大花田之间有一条小路,小路尽头与村口大道交汇,这条村口大道是进出辛普兰村的惟一一条大路。
村门就修建在村口大道上,村门附近的大道两旁,有三块南瓜地。
沿着大道往北走,座落着卡罗尔老板经营的小旅馆。
这个小旅馆是卡罗尔老板的惟一产业,总共只有一个大厅,两间客房,还有一个他引以为傲的厨房。
老板感到骄傲的理由村人皆知,因为在卡罗尔家的厨房,收留着一个他从可怕的半兽人手里买来的地侏厨娘。在这个人类村落中,她是唯一的异类,更重要的是,这个厨娘一直认为卡罗尔救了她一命,对卡罗尔忠心耿耿,不图回报。而且,她厨艺的确高明,为卡罗尔吸引了不少回头客人,甚至有人专门来到这里住店,只为品尝地侏厨娘做出的美味食品。
旅馆屋子正面,是沙粒铺就的村口大道,靠街的屋子正门钉着一块木牌:“本店包各种族客饭”。由于旅馆生意日渐兴旺,卡罗尔在旅馆还修建了一个可容2至4匹马的马厩。
顺着村口大道继续北行,便是辛普兰村村民进行贸易的集市,每两天一次小集,一周一次大集。集市时,平坝上人头攒动,热闹非常。偶尔,甚至会有从晨光之城里来的商人在此做买卖,用城里的商品交换村里的特产:南瓜和蜂蜜。
辛普兰村的民主风气很浓,每任村长都是由村民们自己推选而出,连他们的领主尤尼斯公爵一家,只要村民们按时缴纳应上的赋税、特产,也都听之任之,从未过问这个山中小村的行政事务。
当然,真正的原因是辛普兰村地势偏僻,南瓜和蜂蜜几乎没有太大的商业价值,更不用提什么军事价值。因而,村民们要选自己的村长,领主也就不用负担村长的行政支出了。
麦克斯一家一连三代,家中的家长,都当选过辛普兰村的村长,这也是麦克斯全家引以为傲之处。
此刻,太阳从地平面升起的时刻,除了培罗神庙里的太阳神塑像,接受到第一时间的阳光,还有一个15岁的少年,也在自己所在的小村庄——辛普兰村的菜地里,默默眺望远方日出的壮观景象,一时间沉浸在晨光初露的朝气之中,浑然忘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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