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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格赖在程素和齐泰国的家里休养了三天,最终还是在程素的敌视下,乖乖的去了小院帮忙。
这是他第一次来到程素改造过后的小院,站在覆着红布的小饭馆的招牌下,他摸着下巴道:“这招牌倒是做得有些特色。”
用木头做招牌,既复古,这档次也高,一下子就将旁边那些用白牌随便印几个字的招牌给比下去了。
程素白他一眼,进了小院,经过这几天一再的收拾,院子已经是焕然一新,新的餐桌,新的厨房等等,都擦拭得干干净净,等着第一批客人的到来。
写着菜式的牌子已经挂在了大堂中,上面用一手漂亮的小楷写着程素自己所创的菜品,字迹工整娟秀,力度均匀,宁格看了便有些讶然。
“这该不会是你写的?”他自然是看过程素的笔迹,刚劲有力,工整端正,可那也是钢笔写出来的,而这些毛笔字,也形似程素的笔迹。
她一个村姑,连毛笔字也写得这么好?
宁格忽然对程素的兴趣大了起来,一个村姑,还有什么让人觉得意外和大开眼界的?
“怎么,宁四少是觉得一个村姑,就不能写出好字来了?”程素看了看那满是小楷体的大牌子,也有些恍惚。
根据记忆,原主虽不至于不会写字,却不会写书法大字。而这一手,是自己前世学来的,院长教她的,说写字能静心,能养气,所以开始上学后,她就学书法,也成了她最大的兴趣。
靠着那不知是谁的助养者,她读完了小学初中高中,后来升上了大学,读书的时候,所参加的社团,除了书法,也没其它的了,因为她闲时还要打工赚钱。
也正是因为从小书写练习,这习惯一直留了下来,直到出来工作,她也还保持着写书法的习惯。偶尔酒店有知名书法家来办展览和讲堂,她也利用自己的关系,特意去请教过,所以一手小楷,写得也是越来越好。
那都是以往的事了,这几天再抓起毛笔,真是恍如隔世,再也回不去了。
“喂?”宁格在她面前摆了摆手。
程素从回忆中回过神来,淡淡的看他一眼,进院子去拿小推车,小饭馆明天开张,她今天是要采购明天开张用的食材之类的东西。
宁格有些莫名其妙,怎么这人的刺突然就全缩了回去似的,周身好像有种伤感笼罩着一样。
不过等跟着程素出了院子来到农贸市场,看着程素跟这些菜贩子讨价还价的利索,他又觉得自己刚刚肯定是眼花想多了。
这么浓厚的市井小民气息,为一毛钱捋个痛快的,怎么会伤感?
眼睛环顾一周,看到卖杂货的店,那里挂着一个牌子,公用电话。
宁格眼睛微亮,摸了摸自己身上的口袋,咬牙看向程素,走了过去。
程素正拿着一根大莲藕和菜贩子还价,手臂被人捅了捅,她扭过头来。
“那个……”宁格摸了摸头,有些不好意思问:“你能不能借我十元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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