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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14章 血玫瑰(第1页)

秦亮拍了拍明歌的肩膀,“仇雷那个混蛋也不知道去了哪里,好好的媳妇也不知道珍惜,明歌,等我见到他了,我一定帮你揍他一顿。”他说着说着又大口的喝了一杯酒,这才靠在沙发上眯眼瞧着在屋子里玩积木的儿子,“明歌,今天的事多谢你了啊。”

秦亮能没事,明歌多多少少松了口气,宿主身边的这些同伴们一个个都是满腔热情的热血男儿,明歌希望在帮助宿主完成心愿之余,也能尽最大的努力让这些人都能平平安安的。

等到仇雷那边来了信息让收网的时候,大队长将众人集合并做了具体的战略计划,待众人都退出去后,大队长叫住了明歌,“明歌,这一次,你能行吗?”

明歌点了点头,“为什么不能行,知道他在那里,我会更加尽自己十二分的努力。”

“那就好。”大队长拍了拍明歌的肩膀,“在出发之前,我会向众人说明线人的事,让他们不要误伤自己人,你告诉他,让他保住小命,他和我要了一间三室一厅,到时候可一定要来我这里领,过时不候。”

“嗯。”明歌点头,“我会告诉他。”

出发那天,天有些阴沉,车里的气氛比较凝重,坐在车里都紧紧的抓着手中的枪,坐在明歌身边的秦亮拍了拍明歌的肩膀,小声说,“放心,他不会有事的。”

大家的手机都被没收,相互之间只用对讲机联系,也是在这个时候大队长和众人宣布了这次的贩毒村里有线人,线人会穿一件灰色的衬衣并戴一顶牛仔帽子,大队长嘱咐大家不能误伤线人。

从小和仇雷一起长大,明歌将仇雷就是线人的事儿告诉了秦亮,毕竟秦亮是前锋,能看到仇雷,秦亮肯定会第一时间把人带出来。

秦亮得到这个消息的时候,惊讶之余更多的是对明歌的担心。

闻言的明歌点了点头,“嗯,他不会有事。”

秦亮又拍了拍自己的胸脯,“到时候我就是牺牲自己也要把保护着他出来,明歌你就放心好了。”

“别胡说。”明歌忙打断他,“胡说什么,咱们每个人都会好好的。”

秦亮立刻拍自己的嘴,“是我错了,不该这样说话,我错了我错了。”他随即嘿嘿笑着说,“明歌我就是打这么个比方,你放心好了,我一定会保护他的。”

车里的同伴们也朝明歌笑着道,“明歌,听秦亮说你要的新郎在里面,我们那是必须得把新郎接出来,明歌你就安安心心的当你的新娘吧哈哈哈,到时候可记得一定要给大家发喜糖。”

车里是明歌所在的3号小分队,一共七个人,只有明歌一个女孩子,大家在一起出了很多任务,都是生死兄弟,秦亮知道了仇雷的事,立刻就把这事告诉了大家,明歌并没有阻止秦亮,哪怕她自己信心十足,可还是想着,能有更多的人帮她保护仇雷也是好的。

“对对对,明歌我们还没见过你穿裙子的样子呢,哎呀也不知道你这么个女汉子穿上婚纱我们会不会笑场。”

“哪能啊,就是笑场咱也得憋着,那可是人家明歌一辈子唯一一次结婚,哎呀明歌,你到时候不会穿西装出场吧。”

一本正经的明歌连半点尴尬也没有,朝大伙们扬了扬下巴,“到时候记得包大红包,我就等着靠你们的红包发财。”

车窗被敲了敲,前面的领队在对讲机里对大家道,“小声!”

众人忙噤声,相互朝明歌挤眉弄眼了半天。

作为狙击手,明歌到达指定位置,将大概情况汇报之后,将枪摆好时刻等着命令并注意着目标所在地方的一举一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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