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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和夏太戊翻脸,夏野知道战争已经比不可避免,于是开始战备。
这个年代,像夏太丁这种部落,族人之间,互相熟识,想要安插间谍,实在太难,而且即便有了间谍,拿到了情报,碍于原始的通讯手段,也无法及时传递回来。
于是夏野用了最笨的办法。
利用夏太丁经过了多年的安逸,已经放松了警戒的心态,夏野安排了一支五人的龙人斥候小队,放在了太丁部落和荒域的边境线上。
如果要攻打朝歌,这是大军的必经之路。
“今天运气不错。”
龙岗拖着一头野猪,回到了部落。
“要杀的话离远点,内脏什么的,太臭了。”
有龙人抱怨。
“你打猎干什么?这东西能有朝歌的军粮好吃?”
龙啸蹙眉。
其他人立刻点头,来到朝歌后,日常生活的质量,简直是飞速的提升,吃得上,花样繁多,从红烧肉到豆腐皮,从葱油饼再到饺子,根本就是绝赞。
龙人们觉得自己只过了一个冬季,就胖了一圈,阿布为此还大发了一顿脾气,让族人们都开始加练。
毕竟要在荒域中生活,一副好的体魄才是生命的保障。
哪怕出任务,只能带朝歌军粮,但是也足够美味了,把晒干的蘑菇、腐竹、粉丝、用清水泡软了,再加上熏肉火腿一煮,好吃的可以让人把舌头都吞下去,吃完了乱炖,还能加入同样晒干的挂面,再煮上一锅。
龙人们从来没想过,在荒山野岭,也可以吃到这么撑。
饭食结束,自然就是娱乐时间,因为是在野外,打不了桌球,看不了橄榄球消遣,那就只能玩斗酋长了。
小赌怡情,简直不要太赞。
“总是军粮,最会被养叼的。”
龙岗随便把野猪一丢,他只是巡逻的时候,碰到了这头野猪,顺手杀掉的。
“啧,现在的日子,真悠闲呀!”
龙啸看着像垃圾一样被废弃的野猪,摇了摇头,要知道以前在海岛上,这可是大餐了,尤其是猪里脊,要留着招待客人。
“来一局?”
龙岗掏出了竹牌,这是他亲手制作的,充满了龙人特色,也深受族人喜欢,因为销售竹牌,他还小赚了一笔。
“现在还没结束!”
龙啸看了一眼天空,虽然是黄昏,可天还没黑。
“都这个时间了,不可能有敌人行军了。”
龙岗大大咧咧,可是话音刚落,就听到了一阵尖锐的鸟叫,几十秒后,一个年轻的龙女回来了。
“敌人来了,人数近千。”
龙云喘着粗气,顾不上擦掉额头上的汗水:“必须尽快转移,不然会被发现的。”
“整理行装,立刻转移!”
龙啸果断下令。
部下们立刻行动,而龙啸则让龙云继续汇报侦查到的情况。
“敌人没有派出斥候,行军速度很快,而且方向没有错误,照这个样子,大概十五天左右,就会抵达朝歌。”
龙云虽然年轻,但是长与海岛,野外生存经验爆表,唯一不同的就是荒域的气候比较寒冷一些。
“龙云,龙岗,你们两个即刻飞回朝歌,向大酋长报告敌人的动向,其他人和我留下,继续监视敌人。”
龙啸非常靠得住,是阿布推荐的人选,要不然也担不起斥候的重任。
“喏!”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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