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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野的战术目的很简单,出一个难题给敌人选,而这个难题的答案,没有唯一解,对任何人来说,都有最适合自己的选择。
夏太丁死了,那么还打不打朝歌?打,谁先上?要是不打,那也不可能,这么灰溜溜的逃走,夏悚那里就交代不过去。
还有一个原因,夏擎天是夏太丁的心腹,是他一手提拔上来的,不管是出于私人恩情,还是未来考虑,他都必须主张进攻朝歌。
无他,如果夏擎天缩卵了,别人怎么看他?
在这个年代,背主求荣可是要被人戳脊梁骨的,就算换了新酋长,谁敢用一个背主的家伙?
至少,夏擎天也要努力一下,争取把夏太丁的尸体抢回来。
那个大胡子,眼珠乱转,已经开始寻思怎么尽量保存一些实力了。
将官们商量过后,立刻决定攻城。
这样做,可以避免朝歌继续宣传夏太丁的死讯,造成士兵动摇,而且也防止了朝歌提出他们无法做到要求。
三千熔火兵,分成三个方阵,开始朝着朝歌正面城墙的三个位置进攻,其中城门果然又是焦点所在。
常规战又开始了。
投石车、檑木,滚石,齐刷刷的丢下了城头,砸在了熔火兵的身上,要是平时,还会有步兵协同作战,弓兵箭雨压制,可是今天,步兵跑的缓慢,显然战意跌落。
“混账!”
夏擎天攥着马鞭,几乎拧出水来,就知道这些家伙不会出全力的,不过这么多熔火兵,应该够了吧?
敌人的箭雨稀稀拉拉,根本不构成威胁,朝歌的城防军无所顾忌,砸的不亦乐乎。
城门突破不了,不少熔火兵挤在城门洞中,外面那些,自然成了靶子,被砸的稀烂。
“不能这么下去,让熔火巨人上!”
夏擎天本来想试探一下敌人,看看都有什么底牌,可是常规战这么打下去,自己的熔火先消耗光了。
要是在己方境内作战,也无所谓,反正随时派兵就好,可这里是荒域,等下一波援兵赶来,尸体都被野狗秃鹫啃光了。
“要不留几只?”
大胡子提议。
“全上!”
夏擎天握住了刀柄,其他还想说话的人立刻闭上了嘴巴。
熔火巨人出动了,投石车猛轰。
砰!砰!砰!
磨盘大的石头坠落,有的砸在了熔火巨人的身上,可是并没有造成损伤,单从防御力来说,夏氏的独有兵种的确厉害。
“全体注意,向前推进。”
夏擎天指挥,只要熔火巨人攻破城门,他就准备带队冲锋了。
“冲什么冲?咱们是步兵呀!”
有人不乐意,这活儿,应该是骑兵的。
“你让我从哪找骑兵?”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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