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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 马蹄北去人南望(第4页)

当然,郑凡清楚,这是李富胜太高兴了,所以在表达上,有些过去激烈。

郑凡选了一个看起来很高档的馆子,二人进来时,掌柜的亲自出来迎接,领着郑凡和李富胜去了二楼的雅座。

“二位军爷,今儿个这顿饭,小老儿我包了,二位吃好喝好后,多杀点儿乾崽子。”

老掌柜的很上路子,不过又委屈巴巴道:

“这事儿,二位军爷可出去可千万别说啊。”

城门外大营里那么多镇北军将士,要都来他这里吃饭,他这点儿身家可真担不起。

“做生意是做生意,该多少银子就多少银子,我们有军令,不得吃白食,老掌柜若是有心,吩咐下去菜式做得精细点儿就行,酒就不要上了。”

“是,是,是,小老儿亲自去后厨盯着。”

老掌柜走后,郑凡拿起茶壶给李富胜和自己都倒了一杯茶。

“某打仗,杀戮过重,这一点,劳烦郑守备日后上了战场,多多提醒。”

“额………”

“某说话,不喜欢拐弯抹角。”

“末将明白了。”

这是一个很有自知之明的杀戮狂。

看来,那些关于他的传闻,并非是空穴来风。

“其实,在某看来,乾人胆气不足,杀得他们怕了,杀得他们胆寒了,他们自然也就臣服了。”

李富胜用手抓了一把桌上的一盘先上来的花生一边剥着一边说道。

郑凡明白了,李富胜之所以让自己带他出来,是为了这个事。

一般喜欢杀戮的人,性格里,都有着属于他的偏执一面。

这类人,郑凡熟悉啊,自家堡寨里七个魔王,要不是自己压着,各个都是喜好杀人为乐的变态。

李富胜知道自己的性格缺陷,同时对一些东西,比如大方针,又有些不解,外加一些话,在军营里又不方便说,他也不好意思拉下自己这张总兵官的脸让自己同僚知道自个儿居然向一个小小守备在请教。

所以,这才将郑凡喊出来“逛街”。

“大人,其实您的看法不错,是人,都会怕死,杀得多了,杀得狠了,肯定会怕!”

“你也这般认为?”

“对的。”

李富胜端起茶杯,和郑凡碰了一下杯子,二人以茶代酒先干了。

镇北军拔营时,从镇北侯到下面普通士卒,都不准饮酒。

李富胜放下了茶杯,恰好,这时俩店小二端上了四盘冷菜,李富胜拿起筷子夹了一块牛肉送入嘴里,一边咀嚼一边道:

“没猜错的话,你下面应该要说但是了。”

“大人英明。”

“和我,不要说这些拍马屁的话,我这里,笨。”

李富胜伸出手指戳了戳自己的脑袋,

“我这人,除了喜欢杀人灭族之外,其实还挺好说话的。”

“…………”郑凡。

“既然喊你一起出来,就是想找个人问道问道,侯爷说过,你这小子不光说话好听,眼光也不错的,我就觉得,你应该能给我讲讲这些道理。”

“大人,您以前杀的是蛮族。”

“嗯?乾人难不成比蛮族更难杀?”

“这当然不是,蛮族再怎么衰败下去,乾人和他们还是不能比的,问题是,蛮族虽然号称一族,但他们却是一个个部落,分散得很厉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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