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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路米在我的血滴到地上之前,凑了上来,毫不浪费地用舌尖接住了快从胳膊上断开的血滴,顺着血痕舔到了伤口处。
我忘了这个世界的人类身体素质比“现实世界”高上一截,也忘了我的愈合能力很好,我看到伊路米微微皱眉。
“……”啊,伤口小了点,好像血已经没怎么流了。
他握住我的手腕,牙齿在我的伤口压了下去,撕开了我的伤口,虽说我最开始制造的伤口面积不大,但为了多流血,我划得比较深,他撕开伤口后,用舌尖探入伤口,以便阻止伤口的愈合,然后他开始吮吸。
我吃痛地抓住他的胳膊,示意他动作轻一点。
他倒是更加用力了,估计误解成我在催他快一点完事。
妈的,我痛得够呛,他还说我吝啬,不愿把伤口划大划深一点,让他很费力。
轮到他的时候,他划的是手腕上的静脉,简称“割腕”。
“所以我拿了绷带。”他解释道,“不过姐姐的情况……就不需要了。”
不好意思,我的伤口不需要特意止血,已经自行止住血了。
我咬住他的手腕,把他的血喝了个爽,喝到伊路米本人主动退缩了!
嘴里又腥又咸,但是心里美滋滋,甜蜜蜜。
真他妈好喝,喝到他贫血,喝死他!
“……我想已经够了。”见我充耳不闻,他伸手捏住我的鼻子,想让我松口,“那个……我想血已经够了,姐姐。我有点头晕。”
哼,我看你的血条才少了七分之一的血量。
我放过他,有意冲着他舔了舔嘴唇边上的血渍,对他露出一个饱含血腥的狞笑。
臭弟弟,怕了吗?!
伊路米借着缠绷带的动作,移开了目光。
他怕了!他怕了!他欺软怕硬!
付出了血的代价后,我们逃出六区,逃亡路上每有风吹草动,伊路米就想让我兑现诺言,把不足的血量补给他。
为了大局,我不得不也割了一次腕。
东躲西藏整整一个月,我们又来到了十叁区,一起站在流星街最边缘的垃圾山上,我用袖子擦了擦哨子。
自从我的第一只鹰死去,没有了特别想要呼唤的对象,我就很少使用哨子了。
夕阳染红天空,依依不舍地褪去白天的热度,凉风习习,虽仍有散不去的沙土,此刻的气温却是最舒适的。
我轻吸一口气,吹响哨子。
哨声清亮,混入风声,传出去很远很远。
“走吧。”伊路米跳下垃圾山。
把哨子放回衣服的最里层,我跟着跳下去。
就像第一天来到流星街时那样。
风头最紧的时期应该过去了,这次我们想去“一区”,也就是“中心区”,想去看看那里是不是真的如十叁区教堂的孩子所说,有自来水存在,那我们就可以真真正正洗个澡了。
最后离开十叁区前,我去偷瞄了一下副本开始的地方,亲切的新手村“十叁区教堂”,那个被伊路米撕烂嘴巴的小孩还活着,只是嘴角两边多了很明显的缝合痕迹,样子寡言了许多。
那是我第一次听到有孩子叫他的名字。
“富兰克林。”
……啊?
不会是未来的幻影旅团成员富兰克林吧?嘴角缝合痕迹确实有未来的角色特征了!好险!
幸好我们不在新手村混了,伊路米也早就忘了他,蝴蝶效应避免,溜了溜了。
————
作话:
噢,这就是传说中的“互送一血”“割腕之交”吗?(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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