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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0章 永歌森林(第2页)

魔杖

8-16点奥术伤害

速度1。60

(每秒伤害7。50)

+4智力

+6耐力

+3急速

……

魔杖属性还算不错,只可惜莫奇没有魔法力量来驱动它。它作为武器的价值对于莫奇来说,相当于一根烧火棍。

所以莫奇很自然地将这跟魔杖送给了加雷斯。

“这是送给我的?”加雷斯吃惊地问道。

莫奇点了点头。

出乎莫奇的意料,加雷斯没有像平时那般刻薄,开口嘲讽莫奇,而是显得很不安:“你真的确定要送给我吗?你可能不了解这根魔杖的价值,即便是在银月城,你也很难找到这样做工精美的魔杖。”

莫奇不耐烦地将魔杖扔给了加雷斯。

“谢谢你!我会好好使用它的。”加雷斯非常认真地向莫奇道了谢。

这让莫奇再次想起前世的右手、炎爆,右手、炎爆算是标准的凤凰男,从小在小县城长大,家庭条件并不宽裕。他平时工作非常努力,但留给自己的钱并不多,除了衣食住行的费用之外也就是每个月用来买游戏点卡的钱,他的大部分收入也都是用来贴补家用——为父母提供生活费,给弟弟妹妹提供学费等等。

因为是一家之长,右手、炎爆承担了很多压力,所以右手、炎爆的性格也要比一般人更要强。一般来说要强是好事,可在人际交往当中,这种要强也容易让他人产生这人不需要其他人帮助的错觉。所以他总是付出得很多、收到的回馈和礼物很少。

莫奇还记得第一次送给他生日礼物时的情景,右手、炎爆就是这种认真的表情。

莫奇估摸着加雷斯心里还是很感动的吧?

可感动归感动,后面的日子里,加雷斯还是和从前一个样子,每天用命令式的语气催促大家上路,除了安薇娜和雪瑞安之外的人,谁要是耽误一点时间,他就用刻薄的语言来讽刺对方。每每被加雷斯称作“短腿鱼人”的时候,莫奇有种东西送给了狗的感觉。

不过好在除了加雷斯之外,其他人都是很讲人情味的。经历了达隆郡的大战,所有人之间的联系都变得比从前紧密了,所以不管后续的行程如何匆忙,小团队的气氛都还算是轻松。

之后历经十二天时间,众人成功穿越了东瘟疫之地,经由萨拉斯小径到达了幽魂之地。在这个过程中,一行人还在塔奎林(一座血精灵的前沿岗哨,天灾横行的时期,辛多雷和被遗忘者曾在这里联手对抗天灾军团)换了坐骑,陪他们穿越东瘟疫之地的驭风者已经疲惫不堪,

众人一致认为有必要在飞行驿站更换坐骑,让这些疲惫的飞行生物得以休息。

于是他们在一名血精灵飞行管理员的帮助下换上了“龙鹰”坐骑。龙鹰是一种广泛分布于咏歌森林地域的野兽,外形介于凤凰和风蛇之间,鹰头蛇身,两只巨大的羽翅前端长有锐利的勾爪,尾羽很长……总之是外表相当华丽的生物。

当然骑乘龙鹰这种生物的感觉,也和驾驭驭风者完全不同——龙鹰在滑翔时要比驭风者更加平稳,可它们在大多数时候,都不会选择滑行姿态,它们柔软的身体会随着双翼的扇动一起剧烈的起伏。

这就要求骑乘者的身体有更好的平衡能力,以灵敏著称的血精灵自然不会有问题,可作为鱼人的莫奇就惨了,坐在剧烈起伏的龙鹰背上,莫奇胃里总有中翻江倒海的感觉……

当龙鹰飞过艾尔伦达河,在晴风村降落之后,莫奇有种终于得救了的感觉。

双手叉腰,大口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之后,莫奇才有心情观察周围周围的景致——时间已经是黄昏时分,橘色的夕照透过明黄色树梢照射在地面上,让人有种“太阳快要在闪耀着蔚蓝和金黄两色的薄雾中入睡”的感觉。目光所及之处皆是巨大的参天古树,这些挂满金黄色叶子的古老树木要比辛多雷的历史还要古老。

莫奇这才意识到自己到了哪里。

这里是永远不会入冬的繁茂之森,血精灵们的栖居之所——

永歌森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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