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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活了五百一十三年
我活了几百年,确切点说,是五百一十三年。
当我活到快两百多岁的时候,我就开始厌倦活着这件事。时间让所有生命都无法永恒,除了我,那种感觉就像一个人坐在电影院里看完几百年的历史,孤独得无法言说。
我尝试过好多种死法,上吊、喝毒酒、跳崖、溺水等等,通常意义上的寻死方法,但都不成功。我不知道我是怎么活过来的,但昏厥一段时间后,我确实又活了过来,我唯一不敢尝试的东西就是自爆。那是炸弹发明以后的事,我走过战场,看到血肉横飞,有一个士兵的半个屁股落在我面前,我当时就在心里暗暗发誓,我绝对不要这样死。
我找了一群人帮我寻找死亡的方法,然而换了一代又一代人,进展缓慢,到某一代,或者在这之前就隐藏了危机,那些人起了异心,不再照我的意思寻找死亡的方法,而是开始对我的长生不老感兴趣。
他们脱离了我,开始了对长生不老的研究。
而幸亏那时候我已经得到了死亡的方法,那是其中一代人给我的方子:相思锈、虫后、天石、不老肉。
我起初并不知道那是什么,依然漫无目的地过我的日子,几个月前我刚换了身份,叫易兰泽,一个在警局里管电脑的警察。
这个时代远比我出生的时代要无耻下流很多,女人穿着暴露,男人毫无男子气概,所以我更想死了,离开这个世界。
姜璃,还算过得去,至少没有穿着暴露,就是太不矜持,不矜持到我有些招架不住,而且她总让我想起我的妻子,那个有时冷漠如冰,有时又没羞没臊的女人。
而我,爱的就是她的没羞没臊。
以后的事情似乎总与姜璃脱不了关系,我每寻找一样东西,她就在场,甩都甩不掉。而那天,她问我要不要让她做我女朋友,开玩笑,世上除了我妻子,没有哪个女人能配得上我,但是,整整一晚上我都没睡着,口干舌燥。
男人不管活多久,我想,总是需要女人的,就算我天赋异禀。活了几百年了,偶尔想个女人,也算正常吧。但我不想放任我自己,就算我时常不受控地想入非非,梦到她,看着她出神,但我把这些都归咎于她的性格跟我妻子太像,何况我还有很长时间可活,而她终会像以往我看到的其他人一样从充满青春胶原蛋白的美丽身体,变成满身皱纹,最终成为白骨。
想到这一点,我忽然很难受,无比难受,我越来越希望我快点死去,在她之前……
至于电脑桌面上她的照片,那时她正在啃一块大排,鼻尖上有饭粒,照片定格在她张大嘴要把大排塞进嘴里的一刻,非常丑,我打了饭经过,不知道为什么就拿了手机拍下来。
也许是为了哪一天嘲笑她,而我竟然还有些紧张,拿手机的手在抖,导致照片有些模糊,我放在电脑上想把模糊修掉,但始终无从着手。我每天回家都会拿出来看一下,看看怎么修图,最后图方便就成了桌面,真的没有其他意思。
另外,看着这张照片吃饭,我的胃口变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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