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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二章 万事皆备一求收推(第1页)

去报备的人并非不知道这一点,不单如此,而且他们是军户,军户是什么意思?

一句话就说得明白了:入军户后世代为兵,父死子继,兄终弟替。

象陈小旗这样的正军每户出一应役倒也罢了,一旦正军病故呢?例如陈小旗注销了陈三的户口之后就只有一个儿子,如果这儿子出了什么事,战死或者病故,那么贴户丁就要补役,除非贴户丁是独子。所以军户伪报死亡,不单违反法典,也损害了贴户丁的利益。

翻读史书,“令军户不许将弟男子侄过房与人,脱免军伍。”过继给别人都不准许的;“军户子孙畏惧军役,另开户籍或于别府州县入赘寄籍……正犯发烟瘴地面,里书人等发附近卫所俱充军,官吏参究治罪”另开户籍就是分家吧,分家或当赘婿都不行的。

正常想要脱去军籍只有一条路,那就是李东阳、张居正他们走的那条路,读书中举进士吧!可是军户是要耕田养自己和交税的啊,又有多少人能让自己孩子去读书?而读了,又有多少人能走上科举路?便是秀才这一关,都不好过吧?

是,秀才就差不多一小学毕业生,要给丁一备考一年时间背诵那些经书、做做往年的试题,料想正常应该也能考上的。但这年代的教育资源和环境,四乡八里是个秀才的话,就算个人物头了,哪有那么好考的?除非丁一这穿越客,或是李东阳、张居正那种天才,要不然的话,科举路想走就能走么?

似乎这样还是不太好懂,这么说吧,陈三,被千户大人惊叹为李元霸再世的汉子,从小便在他爹陈小旗名下的军屯田地耕种,军田在三顷以内者可免杂役。听上去不错,民户还要交税呢,军户三顷以内都可以免杂役了啊,享受军人的福利,担任军人责职,很合理。

但事实,总旗家的地要不要帮忙种?百户家的田呢?千户大人的马屁,倒是轮不到陈小旗这一级别去拍了。于是这位再世李元霸的陈三,耕完自己田,还得自带干粮去帮总旗和百户再接着耕?事实上耕不完上司的田,这再世李元霸是不要想耕自己的田!

这样一年下来,要能吃个半饱就算有本事了,别说什么发家的盼头。

若是如此倒也罢了,就是苦、累、穷,华夏百姓只要能活,承受力绝对是惊人的。问题是律法上定下的免杂役,但实际中这律法是空头的勾当,谁去管这玩意?

不用什么官,就丁一这样的秀才身份,完全不计王振这层关系,有个什么事跟千户所打个招呼,军户还敢不应役?换个名目叫操练,不来按逃兵处置你行不行?

卫所的千户百户家里都是下面军户的兵卒来充当仆役的,这就是现实。

不行就当到衙门当小吏吧,当个差役也得,能上街胡乱拿菜贩子几把菜回家,别提什么良心了,至少能让家人活下去……这样的话,除非这位军户的老爹战斗力极强,家里有五兄弟以上,要不然这个想头也是白瞎的——民户家里有二丁就可以当吏,军户要五丁,明确规定的“四丁不许”,这里的丁是指成年丁壮,不是指幼丁,按这年代可怕的夭折率,穷困的军户要养到五个儿子成年,谈何容易?

好吧,接着忍,不是可以走李东阳和张居正的路子么?

忍吧,一代又一代,只求有个读书种子,也好脱了这苦海……问题是小孩出生呱呱下地,谁知道那个是读书种子?民户的还可凿壁偷光啥的,军户?一户只能一丁为生员,其他的就算全是商辂、张居正、李东阳的资质,也老实去给百户大人种田去。

所以注销户籍,穿上锦衣卫服饰跟着东厂的颗管事走,这些人家里是绝对没意见的,完全没有任何一丝抵触心理,这于他们来说,是自己孩子得了一个重生的机遇——别说锦衣卫也是军户,哪能一样么?这世上个个和胡山那样有道德洁癖?多少没有五丁的军户父母,感觉孩子能和差役一样上街收点陋规就算出人头地而不得呢!别说还是看上去极有权势的锦衣卫。实则上锦衣卫相比之于寻常人家或是卫所,也真的是有权有势了。

所以,这事是极好明白的。

而那胖胖壮壮的颗管事感觉到不明白的,是这一路上不论千户或是指挥,丁一是一律不见的,倒是这五十个军卒,丁一倒似乎是极为上心,一路上又叫他们排着队走,晚上休息了居然还跑去跟那些赤佬——这骂人的话原本便是对明朝军队中士兵的贬称,明属火德,军衣是红的,由此又可见军户地位低落——住在一块,甚至还给他们挑脚上水泡,全无半点读书人的仪态。

“朱动,刑大合赶紧带人再去煮点水!”眼看天亮再走一程便到京师了,这晚憩下颗管事又寻不着丁一,往那五十个军卒的宿营地走去,果然丁一又在给一个军卒挑着水泡,还一边指挥着两个总旗。

胖管事无奈摇头走上去,陪着笑脸说道:“侄少爷,这等样事,还是咱家来做吧……”

丁一其实有点洁癖的,胖管事这些天的相处是发现了,每当丁一弄完这一摊,皂角粉洗了四五次的,恨不得将手搓下一层皮来。若说丁一有怪癖喜欢玩弄男人的臭脚倒也罢了,明明不是,而且还是很厌恶的,所以他才想不通丁一为何这么做。

但丁一便是这么做了,一路上宿营之时,不管是开始的几人还是现在的五十人,丁一都坚持着这么做。一个有洁癖的人,一路这么做下来,胖管事觉得,若这算是沽名钓誉,只愿世上多一些这般沽名钓誉的人出来才好。

“有心了。”丁一冲他点了点头,自来到大明朝以后,这个胖管事是丁一为数不多遇到的正常人。什么叫正常人?跟首辅曹公那样后世一出场绝对就能引发脑残粉丝尖叫的帅大叔,绝对不是正常人吧?商辂这种连中三会的状元,也绝对不是正常人吧?英国公是七十多岁小孩才九岁,绝对不是正常人!正常人早就微软松下了吧?

再说胖管事说话也不会绕很多弯,这一点让丁一感觉蛮好,而且这人说话不会硬劝,该讲的他讲,丁一不听他也是笑笑不再说了,没跟英国公一副硬要给人当人生导师的腔调。所以他对于这胖管事倒是很和气:“老文啊,你自个没事去睡吧,不用陪我了……明儿到京师了,到家里喝两杯去!”

“好啊侄少爷,我就好喝上那么两口。”姓文的颗管事乐呵呵的回着,黑夜遮去他的褐衫、皂靴,又脱了圆帽,单看火光下那微笑的圆脸,全然无法使人联想起这是一个手下管着许多能止小儿夜啼的东厂番子的颗管事。

丁一冲他点了点头对那个挑好了水泡的军卒说道:“好了,快睡吧。”便起了身冲着另一个军卒走去。

跟在他,文胖子看见了那军卒眼里闪动的泪光,这让平时对这些赤佬们极看不起的颗管事心头一动,走过那军卒身边低声说了一句:“不提丁大人是四夷馆的通译、宛平县县丞;呤出‘绝域轻骑催战云’这般佳句,已然名满京师的才子,如此待你,知足吧!”这胖子真真是个妙人,边鼓敲得极是到位。不显得哆嗦,又正是恰到好处。

看着丁一半跪在地上给另一个军卒挑水泡的背影,被千户大人叹为再世李元霸的陈三,死死咬着自己的衣襟,泪水禁不住地淌了下,他不懂什么感动,也不知道什么大道理,陈三只觉得如同他爷爷死了出殡那天一样,根本便是无法自控的流泪。

没有人为他这么做过,哪怕是父母。

军户,穷困的军户哪有这么仔细的看顾?所谓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不是穷人有忧患意识,早早培养孩子的性格上的独立,而是穷人的孩子根本没有条件享受他的童年,因为穷,而不得不过早地帮助父母去担负生活的重担。指望陈小旗给陈三挑水泡?陈三记得有回自己砍柴摔了一跌,腿上的血不住的流,他父亲也不过剥了块树皮给他敷上,叫他自己先回家去罢了,连背他回去都没有——因为柴总归还是得砍,不砍没得烧,一家人会冻死。

通译是什么陈三不懂,方才那胖子说这丁大人不单是县丞,这个陈三知道,那可是八品的官,还是文官!要知道县里的捕快就能上街收陋规了;捕快上面是捕头,捕头似乎也就是跟六房书吏差不多一样的高低,陈三分不太明白,但管着捕头的典吏在陈三眼里就是高不可及的人物啊!别说比典吏还有大的县丞!何况还是才子,名动京师的才子……陈三淌着泪,只觉得不管丁大人要自己去干什么事,这一百多斤就算卖给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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