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夜风习习,月色下一身素色长裙的楼伶步履轻盈、体态纤美,宛如偷下凡间不食人间烟火的仙子。
车来车往,她左观右望闪避,一步一步越走越近。
莫笙的目光越过秦牧海,望向那抹无数次出现在脑海里的倩影,整个人如同定住了般无法动弹。
自她离开他那日起,至今整整六年零四个月,他和她终于面对面了,而不再是像往常他前往伦敦时那样,只能躲在暗处偷望。
“牧海,遇见相熟的朋友了吗?”
楼伶走过来边问秦牧海边望向车内,秦牧海下意识想挡住车窗口,但最终他什么都没做。
四目相对,楼伶终于得以一睹隐匿在昏暗之中的车主真容,没想到是如此好看的男人——长眉入鬓,目若星辰,整张脸有棱有角,就连上扬的眉峰都透着一股凌厉的英气,让人久久移不开眼睛。
楼伶怔了怔,刹那间脑海里似乎掠过某个画面,但不等她细想就又很快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她纳闷的‘咦’了声,却瞬间把莫笙及秦牧海的心都高高吊了起来。
“伶伶,你……是不是想起了什么?”秦牧海几乎是屏息问她,脸上的神情如同即将要失去心爱礼物的孩童,满满的惊慌无措。
楼伶将视线从莫笙脸上收回,望向秦牧海,轻轻摇摇头。
“真的没有?”
楼伶又点点头,秦牧海这才放下心来。
鬼知道他刚才竟然以为楼伶在见到莫笙之后忽然间想起了一切,原来是虚惊一场。
相较秦牧海的庆幸,莫笙的内心感受却像是生吞了成千山万吨的黄连般苦不堪言。他想起刚才楼伶和自己对视时如同在看陌生人的平静目光,搁在方向盘上的手不自觉越握越紧。
秦牧海不敢再让楼伶多呆一秒,长臂揽住她的肩说:“我们走吧。”
身子被带着往前走的楼伶回头看了莫笙一眼,放低声问秦牧海:“不和你朋友打声招呼吗?”
“他不是我朋友。”
“嗯?”
“夜里凉,你怎么下车不穿上外套?”秦牧海转移话题。
“我不冷。”
“……”
两人的声音越来越模糊,莫笙瞪着横在楼伶肩上那条手臂,黑眸目呲欲裂,仿佛要喷出噬人火焰般,脸上的神情却反而更加森冷。
秦牧海居然当着他的面对楼伶那般亲热,是当他死了么?
他的手覆上车门把手,脑海里已经上演过千百遍冲过去将秦牧海痛揍一顿的画面,可他始终没下车,因为不愿吓到楼伶,只眼睁睁看着秦牧海亲密拥着她上了那辆香槟色小车后离去。
猝不及防的疼痛在心脏的位置蔓延,钝刀割肉般一下一下犹如凌迟之刑。
‘叮’地一声,置物架上的手机屏亮起。
香槟色小车早已没有踪影,莫笙脸色铁青地拿过手机,没想到是一条秦牧海发来示威的短信——你于楼伶已是陌生人,而我会是她亦亲亦友的爱人,我不会再让你伤她分毫,你死心吧。
莫笙盯着这条短信,不动声色地发了条语音过去:“就算她忘了我,你也照样没有机会,不然也不会过了这么多年依然还在原地踏步。”
云淡风轻地语气却蕴藏巨大地杀伤力,秦牧海猝不及防被戳中痛处,脸色一时青一时白。
少帅说我家夫人是乡下女子,不懂时髦,你们不要欺负她!那些被少帅夫人抢尽了风头的名媛贵妇们欲哭无泪到底谁欺负谁啊?少帅又说我家夫人娴静温柔,什么中医...
穿越三年,长在乡间,有母无父,不见大千。就在张寿安心种田教书的时候,有一天,一队车马造访,给他带来了一个未婚妻。当清俊闲雅的温厚乡下小郎君遭遇美艳任性的颜控千金大小姐,鸡飞狗跳的故事开始了。...
由终点回到原点,洪涛又回到了他第一次重生前的时代,不过失去了三次重生穿越的所有记忆。假如没有重生过,没有记忆的金手指,他会是一个什么样子呢?在波澜壮阔的改革开放高潮期,他是屹立在潮头的弄潮儿?还是被浪潮拍碎的浪花?他的记忆还能不能回来?江竹意还会不会伴着他这一生?金月在这一世里和他又有什么交集?小舅舅还会是那个妻管...
云想想上辈子是个风风光光的大明星。这辈子她想要做个兢兢业业的好演员。爱惜羽毛,宁缺毋滥,不靠粉丝数量说话,作品才是底气。脚踏实地的靠自己一步步迈向王座,却一个不小心与那位世界级大佬产生纠葛。从此以后大佬会悄悄在微博上关注她,会以送她高科技保护物品为由,制作一个只有无名指能够戴上的戒指套路她,会美其名曰他们家族以让恩人涉险为耻辱而监视她!直到她被他箍在怀里你现在太危险,只有做我的太太才能安全。云想想...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言安希醉酒后睡了一个男人,留下一百零二块钱,然后逃之夭夭。什么?这个男人,竟然是她未婚夫的大哥?一场豪赌,她被作为赌注,未婚夫将她拱手输给大哥。慕迟曜是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