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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日,阎卿铃把一个小巧的酒壶给了李清风,酒壶很小,只能装下三口酒。
李清风讪讪收下,日子就在这种让人哭笑不得的情况一天一天走着。
阎卿铃更喜欢叫李清风为仙人,这让李清风十分不满。
突然有一天,阎卿铃告诉李清风,她想看看天下景色。
李清风的百王之路也由此开始,他斩过妖鬼,怼过武尊,毁过魔教,以求自家娘子的旅游之路舒心。
他的仙山,只要有阎卿铃,那他就是无敌的,因为最重要的东西就在身旁。
他带着娘子在最后十年游历完了天下,回到了故居,此时父母已经两鬓斑白,哪怕李清风用天材地宝为他们续命,漫天鬼气之下,普通人犹如灰尘,一吹就漫天飞起,无处可归。
在最后五年,李毅年出世了,或许是因为孕育生命,离别那天来得意外。
李清风终于知道了,自己无法接受阎卿铃就这么离开,他几乎瞬间就要踏入魔道。
对于他来说,什么能够让阎卿铃活下去,那他就是什么。
魔道有太多献祭法门了,现在无法逃避,那就。。。
李清风想到这里,摩挲了一下自己的嘴唇。
“清风,仙人,动情不动孽。”阎卿铃只是温柔的伸出食指,摁在了李清风的嘴唇上,温柔开口。
李清风相信,那是自己听过最温柔的话了,可这温柔下,太绝情了。
他该怎么拒绝她。
“我已经让仙人为我停留太久了。”阎卿铃眉眼弯弯,表情依旧温柔。
“清风,你是风,我是风铃,没了风的风铃,就不算活着,所以不要怨恨自己,好吗。。。还有,不许自我了断,看好孩子。”阎卿铃摩挲着李清风的嘴唇,温柔的说着。
李清风并不知道阎卿铃前一句话是什么意思,直到阎卿铃的呼吸慢慢停止,一股浩瀚的本源进入自己体内,他才有些错愕。
李清风只用了三个月,就明白了阎卿铃一直掩盖的事实。
她是扶仙体,顾名思义,一旦动心,就会成为他人的助力。
相反,如果一辈子不动心,就会成为仙体,修炼可以一日千里。
对于阎卿铃来说,如果没有李清风,她就是停摆的风铃,没有风,她就不是她自己了。
她并不后悔爱上李清风,她只是可惜,自己只能让仙人停留片刻,至于用魔道功法留下。
她不需要,她知道李清风心性善良,如果仙人变成魔,那就是她的罪,也是李清风的孽。
仙人可以动情,但不能动孽。
对于李清风来说,如果没有风铃,那么清风再如何吹拂,也是寂寥的风。
所以,百王之一的清风逍遥出世了。
他斩过鬼王,杀过无恶不作的将军。
屠过小国王室,烤过祸世妖狐。
他自己在追求什么,他也不知道。
直到有一天,一个叫李愿的人找到了他,告诉他,天下安定了。
给了自己一枚城主令,委托自己守好清风城。
而这座偏僻的小城,就是他的故土。
李清风再次回到了亡妻的埋葬地,站在风铃山上眺望清风城。
以前,阎卿铃最喜欢站在这里,指着远处的曦阳,庆祝新的一天开始了。
那时候,李清风只是看着阎卿铃活泼的笑脸,跟着笑。
而后独身一人的李清风看着清风城,只觉得无聊。
他把令牌扔给了几个弟弟,好好的打了一顿儿子,就闭关起来,不再过问世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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