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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云来到大唐已经一个月了!
具体地说,是蹲守在卢国公府门前,一个月。
卢国公是谁?
大唐程咬金,人送外号混世魔王,曾经救过皇帝两次命,出了名的大唐第一不讲理。
李云为啥要蹲在程家门口?
原因很简单!
穿越大唐之后,难道不该找根粗滚滚的大腿抱好么?
大唐最粗的大腿是李世民,但是皇帝等闲不会出宫,李云也没胆子去闯宫门,这厮左思右想之后,就把目标盯在程咬金身上。
李云为什么要抱程咬金的大腿呢?
因为这根大腿够粗!
看看历史就知道,程老妖精做人聪明,外粗内细,手腕灵活,该得罪的人得罪,不该得罪的人躲着。
这老家伙看似粗鄙鲁莽,其实自有一套处事哲学,屹立朝堂一辈子顺顺当当,活到八十多岁仍旧是大唐重臣。
李云如果能够抱上这根大粗腿,至少不需要担心在大唐站错队。
最主要的是,李云还知道一件事,老程这人有个最佳优点,那就是特别的护犊子。
只要入了老妖精的法眼,哼哼,就算惹了天大的乱子,程咬金也敢给人撑腰。
有理挣三分,没理也要挣三分。
这样的大腿,不抱才是傻子。
不过,要想抱上老程的大腿,可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首先一点,老程不认识李云……
混过后世官场的都知道,想要让领导记住自己,能力是第二先决,刷脸才是第一要素。
李云要想抱住程咬金这根大粗腿,先得让人家认识记住自己才可以。
刷脸,求得就是个认识。
只不过刷脸也讲求机缘,李云苦苦在国公府门前蹲守一个月,自始至终竟然都没能找到机会……
想和程咬金搭上话,可不是直接冲上去亮开嗓子就能行的。
必须得让老程惊诧一番,有种眼前一亮的感觉才可以。
而李云就在等这种机会。
他已经苦苦等了一个月。
……
……
“李大哥,咱们今天还要在这里守啊?”
李云猫在墙角蹲守的时候,旁边有个少女弱弱开声。
这少女布衣木钗,身上还落着各式各样的补丁,不过眉宇之间透着一股子温婉,一看就是个性格柔顺的好女孩。
唯一可惜的是面上带着菜色,平白减低了少女的气色和俏丽。
“李大哥,咱们今天还要守啊?”
少女见李云不说话,小声又问了一句。
“蹲……”
李云没有回头,眼睛继续一眨不眨盯着国公府。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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