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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回想起来,高韵蓦地觉得,她的这句话该改改了。
一个女人,兼具美貌,智慧,没有心,她便无坚不摧。
吃过一顿可以称得上是中餐的早餐,高韵没有立即回去。想着要不要给高舒回个电话。
拿起手机,指尖在屏幕上划着,却始终没有点下去。
看了看一连串的号码,视线在‘小羞羞’那个称号上停留了几秒。
点开,删除,整个过程不到三秒。
高韵以前的号码没有彻底扔掉,回国后又重新用上了。那个新的号码也用着,虽然上面都是一些老师的号码,不一定会联系,但是还是保留了下来。
最终高韵还是没有给高舒回电话。
中午郭怡人请高韵吃饭。
虽然她没说,但从她的表情高韵不难推断,她做的统计表她很满意。而高韵,已然达到了她的用人标准。
高韵喜欢今天的感觉。现世安稳,一切美好。
甚至缠绵了一天的细雨也在这个中午停了。她下午准时下班。
此时天气晴好,她不急着回酒店,到附近的商业街购物。
这三年来,她爱上了逛名品店,或许是受米西菲的影响,她是自己在美国唯一一个可以称得上是朋友的人。高韵想着自己也曾厌弃过成天Lv、Versace、Chanel……的挂在嘴边的人,可是自己最后,竟也学会了大笔购进它们。
因为她要用它们,武装自己。
从某方面来讲,她所认识的米西菲是极幸福的女人。一个女人一生希望拥有的所有奢侈品,她短短二十多年就已经集齐。
可她也抱怨:“我还差一个像007的男人!”
虽然没有每个女人都梦寐以求的007,或者超人,但她有一个像父亲一样,甚至比他父亲还要宠爱自己的情人。
所以,她是幸福的。
而自己……
高韵不去想。
她一个人进了形形色色的商场,专卖店。回到酒店的时候已经过了零点。对于这个时代这个城市来说,这个时间不算晚。
有时候高韵觉得自己真的很奇怪,二十多年一直都是路痴,可是那三年过来,她却能够很好地记住哪里是哪里,往哪走才是正确的。
或许,人只有在强迫下,才会接受一些由于自己的惰性而丢失的东西。就像她吧,因为那里只有自己一个人,什么也都得靠自己一个人,她不能求助,所以生活强迫自己接受了很多,学会了很多。
那是血淋淋的成长。
高韵手里提着大大小小的袋子,最夸张的是范思哲的礼服,包装盒精美的不像话,引得所有和她擦肩而过的人侧目。
这种被窥视的感觉不太好,令人不安。
她暗自懊恼:下次一定叫他们送到家里来,绝不像现在一样自己苦工似的亲自拎回来!
回到白雪的家。
虽然已经是自己的房子了,可是她仍然习惯称呼它为白雪的家。三年来,其实她想过她好几次。
不知道她知不知道事情的真相呢?想着她对自己的道歉。。。。。。或许她预料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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