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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四十四章 元狮(第1页)

上课可以说是对我这样一个八零后来说最枯燥的事情,尤其是数学课和化学课,我本来就没打算在这里一直读书下去。等叶连淮的事情一了结,我立刻就退学。

上课的时候我喜欢用手托着下巴看外面,我们数学老师是个老头子,讲课的时候经常会从嘴里吐出口水泡泡来,坐在第一排的学生基本上全城都是用书本挡着脸。

自从打架事件之后,米雪很少和我说话,似乎是有点害怕我,我也乐得清静。

只是今天似乎有些奇怪,上课上到一半的时候米雪悄悄地递了张纸条给我。

我们那个时候读初中,并不是所有学生都有手机的,手机对我们来说那时候还是个奢侈品。家里也基本上没有网络,要上网都是去网吧,2000年的时候上海大街小巷都是黑网吧,一块钱一小时的大厅,两块钱一小时的包厢。

唱个歌从来都不点喝的,还要错开高峰时段去,因为便宜。

我接过纸条,大大咧咧地就打开看了,上面用蓝色的圆珠笔写着:珊珊为你和李东华牵线搭桥,今天在旁边的雷云卡拉ok店唱歌,希望你们和解,晚上六点学校门口见。

要是用我平常的脾气,对这种事情那是甩都不甩,可是我要接近叶珊珊的目的还没有达到,如今怎么看都是一个好机会。想了想后,我用笔在课桌上写了个“ok”,米雪点了点头,便再没有开口。

“哎呦,你小子今天又要出去啊。真是没想到读书以后三天两头往外跑啊,钱也用的厉害了,难不成交女朋友了?虽然我们哥几个不反对早恋。但是你还是悠着点来,别还没成年就弄出个下一代啊。”

段飞一边喝茶一边笑话我,我没搭理他,和这四个怪大叔住的时间那么久,我总结出来一句话,老不正经!

学校门口,我远远地看见有几个人站着,一身天蓝色长裙配上米黄色丝状马甲的叶珊珊,还有穿了一件棒球服,耳朵里插着耳机的李东华,还有穿了一件红色皮外套的米雪。

相比之下我真是弱爆了,我穿的衣服上面还打着补丁,当然这补丁是在大腿内侧,轻易看不见。

干我们这一行的人,风餐露宿惯了。我光去年一年就和四个怪大叔搭档跑了中国大大小小十来个地方,有几次为了抓精怪,直接就往山林里滚,这要是穿一身的名牌,那还不浪费了?

说白了,你看见过哪个工地上搬砖的工人穿阿玛尼的?

我踱步走了过去,李东华见到我还是很不爽的样子,瞄了我一眼不说话。气氛有些尴尬,叶珊珊却笑道:“好了,好了,大家都不要生气了,一次小误会而已。说到底李东华你还是万林的学长,应该大度一点,互相退一步,那就海阔天空了,不是吗?”

李东华挑了挑眉毛,咳嗽了一声说道:“那行,我原谅你了,以后算是朋友了。”

我冷笑一声,没吭声。

“我父亲安排的车就停在前面,只不过这一次出来玩,我父亲身边的一位老师傅也跟着,他就是随车保护我一下,你们不介意吧?”

叶珊珊有些尴尬地说道,米雪和李东华立刻表示没问题,我依然不说话,心中念头电转,老师傅?之前茶馆老板对我说过,狮群肯定会安排高手保护叶连淮父女,难道这位老师傅会是我狮群的人?

正想着呢,那辆之前我见到过的大宝马缓缓驶来,靠边之后,从副驾驶座上走下来一个老头,我这一看,映入脑中的第一个念头就是,仙风道骨!

一身白色的唐装,不染丝毫尘埃,满头的银发加上一撮雪白的山羊胡子,两道白色长眉倒挂下来,整个人就像是从电视里走出来的仙人。(好看的小说)

手上握着一根拂尘,若是穿上一件道袍那就更像是仙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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