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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自己的人一下子少了,秦时鸥只好抱着女儿坐在马车上,双腿随意的耷拉着,无聊的看向周围。
还好,他依然是焦点之一,有人过来笑嘻嘻的问道:“你好,伟大的海皇,请问可以和您的马车合影吗?”
花马被染成了金黄色,菠萝也是金黄色,所以这辆马车颇有几分铜蹄金髦马的味道,卖相不错,当然远远比不上他的镀金鲸鞍,要是他还骑在抹香鲸上,那是绝对的主角。
没办法,世界上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抹香鲸坐骑虽然拉风,奈何没法上岸,上岸了就是山寨铜蹄金髦马战车,大多数人对这个还是没什么兴趣的,尤其是他的战马中还混了一匹驼鹿……
秦时鸥摆了个姿势,那穿着铁皮盔甲的青年乐颠颠的跑过来坐上马车,然后说道:“先生,您能往远处点吗?我只想拍马车……”
你妈炸了!秦大官人顿时勃然大怒,这是鄙视我哪小伙子,你这么吊你家里人知道吗?
好在还有人想和海皇合影,秦时鸥的上身肌肉卖相还是很劲爆的,有女人上来和他亲密的合影,这样才平息了海皇的怒火。
有人开头,后面又有其他人上来求合影,于是海皇和海的女儿就有的忙活了。
正合影呢,突然一只手托着个破碗递到了他眼前,秦时鸥吓了一跳,扭头一看,是一个打扮成乞丐样子的人在向他乞讨。
“行行好……”这话还是用中文说的。
秦时鸥奇怪,国外乞丐这么消息灵通?告别岛举行个活动,都有乞丐来参加?而且这乞丐还懂的用中文乞讨,明明是个白种人,也太多才多艺了吧?
“给点钱吧,给点钱吧。”乞丐依然用僵硬的汉语说话,手里的破碗一直在他面前摇晃。
秦时鸥听着声音有点熟悉,他打量了一下迅速认了出来:“该死的,小休斯?卧槽你怎么搞成这个样子?”
乞丐全身披着一堆破烂,头上还戴了凌乱的发套。腰上还系了个绳子牵着一条狗,所以要不是他和小休斯关系熟,还真认不出来。
见他认出了自己身份,小休斯欢乐的笑了起来:“嗨。秦,你的洞察力真不错,是的,就是我,我的装扮怎么样。酷不酷?”
秦时鸥嗅着臭烘烘骚呼呼的味道,说道:“你他么这套衣服哪里来的啊?味道怎么这么怪。”
小休斯摇摇头,无奈的说道:“是我从两个流浪汉那里买到拼凑而成的……”
“你他么疯了吗?你怎么真穿流浪汉的衣服?”秦时鸥抱着女儿赶紧往后退。
“这可是勇者之战,一切都得是真实的啊,既然我扮演成乞丐来乞讨,当然就得穿真正的流浪汉服装!”小休斯理所当然的说道。
秦时鸥佩服万分,骂道:“你他么可真是条好汉,该死的,别靠我这么近!”
他不歧视流浪汉,加拿大很多流浪汉就是艺术家。或者在追求自由生活的一些高级知识份子。
可是,这些人身上的细菌病毒和跳蚤肯定不少,他不想将这些东西搞到女儿身上,小丫头细皮嫩肉,要是传染上跳蚤,薇妮肯定打死他。
要是面前这个人是真正的流浪汉,那为了教育女儿有爱心和尊重别人自尊心,他肯定不会这样往后退,只是面前的是自己作死的小休斯,他才不用管这混蛋的自尊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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