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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八点,小菜园。
方云正在和菜叔一起拔白萝卜。
原本她是来负责处理唐小绾的突发状况的,不曾想,人家好好的没事,自己却被蛇咬了。
早起闲着无聊就跑来帮忙了。
一老一少,经过一个多小时的努力,战果显著,整整收获了四背篓。
不光有萝卜,还有朝天椒。
菜叔是饿着肚子长大的,见不得这些东西浪费在地里不管。
如果不是年纪大了,下水采摘起来有困难,他恨不得把池塘里的菱角也顺带着给解决了。
正是最好的季节,太可惜了!
梅园里有很多用竹子编织的容器,什么筐子,篮子的,应有尽有。
特别是这用于装萝卜的背篓,很合菜叔心意,不仅携带方便,还透气,也算是就地取材了,要不还真不好收集呢。
昨晚,唐小绾告诉菜叔,只要他不嫌弃,背篓随便拿,地里的菜随便拔。
想起这事,菜叔就笑得合不拢嘴。
别看他已经是六十几岁的人了,干起活却好像有是不要得劲似的,比年轻人干脆利落。
“菜叔,这么多都带回去?”
“已经给少爷打过招呼了,装的下。”
方云摘掉手套,朝菜叔靠近几步,小声地问道:“我听说,深哥要在黎园给唐小姐弄了个什么阳光房,专门种菜,是不是真的?”
菜叔很自豪地点了点头。
“嗯,都已经开始搭了,那里面的土还是我跟着去弄得呢,肥着嘞!也不知道唐小姐打算种点什么,不过这有了玻璃挡着,冬天也就不怕了。”
“其实我第一次见唐小姐时,觉得她挺那个啥的,没想到还有种菜的嗜好,真是有意思!”
菜叔将萝卜放进筐里,伸了伸腰。随后一语道破。
“脾气暴躁,娇生惯养?”
方云看周围没人,抿嘴一笑:“您也觉得,对吧?”
“这就叫人不可貌相。”
“嗯,也是!对了菜叔,您说她怎么就那么爱吃白萝卜啊,不会是为了减肥吧?”
“多吃萝卜好,这叫会养生!”
菜叔说完便是一阵爽朗的笑声。
他都已经计划好了,白萝卜和朝天椒带回黎园后,泡上一些当开胃菜,剩余的全部通风晒干,留做备用。
萝卜干炒肉还是很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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