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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章(第2页)

杨小束想要挣扎,惊恐发现自己动不了,而所在的身体却在回应“太忙了。”

其实没人通知他。

桃衫男子道,“我让王七通知你,你居然不来,虽然王七赢了你,但戏文真的很好,你真的应该来看看。”

话音落,心脏一阵委屈怨恨传来,由瞬间失控,却听到声音平稳道,“知道了。”

杨小束看到这身体居然是王十一。

王十一回到房子,一把扫掉桌上堆积的戏文,怒火燃烧。

王七在比赛之前找他喝酒,说自愧不如,只当为他提前庆祝,毕竟王十一写戏文天赋极好的。

有的人十年的努力都比不上天赋的灵光一闪。

王十一无疑就是老天给饭吃的。

王十一么没多想,甚至安慰王七,谁成想,王七竟然盗取他准呕心沥血备参赛的《绝唱》,并且防止他有手稿,竟然一把火烧了房子!

要不是邻居发现不对劲,将他救出来,他必然葬身火海!

他昏迷五日醒来后,一切尘埃落地,他的绝唱成了空响,绝唱被王七顶替,一举夺魁,甚至当朝大才子也夸赞:戏子无情,这绝唱倒真是绝唱。

《绝唱》是王十一某日梦中所得灵感,关在屋子七天七夜,一出门直接晕倒,抓破脑袋写出来的、那井喷式的灵感和可歌可泣的故事,可谓空前绝后!

然而,这样的故事,被可耻的骗子盗取了!

还暗自改掉几个重要角色!

王十一心脏在滴血!

却有口说不出!

王七被邀请进皇宫,要给王上表演,听说王上龙心大悦赏赐金笔题名。

从此,王七的梨园成立,就在最好的大街上——在王十一曾经筹划赢了之后计划梨园坐落的地方。

桃衫男子是反串青衣梨园的顶梁柱,叫繁华。

繁华为扮演过王十一笔下许多主角,两人早就新生情愫,芳心暗许,平日里当做彼此知己。

繁华要出演绝唱,王十一第一个反对。

“十一,我喜欢这个戏文,你知道我没法拒绝,除非,你说出理由,只要你说出来,我就不演。”繁华道。

王十一张嘴又合上,戏文非常完美,他没办法反驳。

繁华眉眼间带上失落,“王七和我们是朋友,我和他没关系,你怎么不信呢。”

王十一,“我没有。”

“你有。”繁华站起来,袖子扫过落花,“我以为,我们能一直走下去,一直。”

王十一死死攥着拳头,最后忍者痛苦道,“如果,我说绝唱是我写的,你信么?”

繁华愣了下,然后笑着说,“别开玩笑了……”

王十一垂下脑袋,“你去吧,我不拦你。”

繁华惊喜睁大眼,“当真?你认真的?”他不安道,“十一,你不愿我做,我是不会做的……”

“去吧。”王十一在抬头淡笑了,“做你想做的。”

繁华临走前道,“十一,你说绝唱是你的,那你一定能在写出比绝唱还要好的戏文,是么?”

“嗯。”

王十一脸部扭曲了瞬间,不是的……他写不出来了。

拿起笔,再也写不出来,仿佛所有的天赋被老天收回,老天不高兴了,就拿回去。

王十一颓唐的一遍遍写着开头,写到手指出血、喉头咳血、眼前发黑、写到绝望。

他旋转着抛起沾染墨的纸张,像个疯子张开手臂在屋子里奔跑,在那个雨夜冲出屋子,在城里失魂落魄的像个乞丐大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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