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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她打算等演艺之路步入正轨之后,用自己的名字,成立一个基金会,用来帮助贫穷的孩子。
上辈子,她并没有做多少好事。
这一世因为重生,她得到了许多前世没有得到的好处,那么相应的,也需要做一些前世没有的贡献来。
也许矫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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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了饭,沐暮打算去新小区看看。
廉租房里的东西,已经没多少价值了,所以她算是“两袖清风”,没行李。
新看的房子又是豪华装修,家具一应俱全,只需要人搬进去就行了。
于是她就两手空空,打车去了第华小区,乘电梯到达二十三楼。
二十三楼是小区的顶层,风景尤其漂亮。一万八的月租是有道理的,阳台上都放着精致的沙发,居高临下,把这一带的风光一览无遗。
她刚跟房东要了房门密码,至于和合租的室友,倒是还没见过面。
希望能和平相处。
但推开门,看到客厅的人时,她就知道,这注定只是个美好的愿望。
那女孩坐在瑜伽垫上,抱着靠枕看电视,身上是一条粉色的小睡裙。
即使心境已经修炼得很淡定,这一刻沐暮也忍不住抽了抽嘴角,感叹一句天意弄人,不作不死。
她木着一张脸跨进房门,抬头环视了一周,然后便去找自己的房间。
洛千千觉得有点奇怪,捧着西瓜,从瑜伽垫上起来,跟在她后面:
“同学,你不太礼貌哦,我是你合租的室友哎,你不跟我打个招呼吗?”
沐暮回头看她一眼,看见小姑娘眯着眼睛笑,一副人畜无害,纯良到极点的模样。她的眼皮不禁跳了跳:
“哦……对不起,你好。”
洛千千友好地把自己的西瓜递过来,还把勺子往她这头拨了一下,“要不要吃点?刚从冰箱里拿出来的哦。”
如果不是知道她的性格,沐暮恐怕真要以为,这家伙和看起来一样无害。
“不用了。”她赶紧摆摆手,感觉身上冒出了一层鸡皮疙瘩。
怎么形容呢——
就好像看到一头大怪兽在你面前卖萌一样,她以为自己装得天衣无缝,却百密一疏,不知道有人是重生回来的,对她真正的性格一清二楚。
对此人的混世魔王属性,沐暮印象十分深刻。尤其当一个魔王可以随意伪装成白莲花的时候,她真的无敌了。
“华代霸王花”的美誉,可不是白白得来的。“混世小魔王”的美称,也绝对不是浪得虚名。
江湖上种种名声,可都是小姑娘自己辛辛苦苦挣来的。夸张一点说,沐暮觉得,妈妈们晚上恐吓孩子睡觉,都可以说“小心洛千千来把你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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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生的直觉都是敏锐的,洛千千站在原地看着沐暮的背影,不知怎么,莫名其妙生出一种“敬而远之”的感觉。
平时遇见无视自己的情况,她早就要发脾气了,但这次,却是好奇多过生气。她见都没见过这个姑娘,更别提有什么过节了,她躲自己躲那么远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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