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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预见的是,府兵的战斗力必然会随着太平时节的到来而衰退,这是不可避免的。”王小麦说道。
两人闻言都是点点头,自西魏创立府兵制度以来,这种情况已经是一个规律。一个政权能够建立,往往和他初期的军事实力分不开,但是如何能够一直保持军队的战斗力,这也成为了一个难题。军队的战斗力往往都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衰落,这其中大概有两个原因,一是日久承平,士兵们很少真正上战场,兵将缺乏对阵经验;二是这种亦农亦兵的制度会随着土地兼并的严重化而土崩瓦解。
“但是募兵制所获的兵士战斗力不强,难当大任。”李二皱着眉头说道。
当然不强,你一纸法令就想让人家给你卖命,哪有这么好的事?说难听点,募兵制就是抓壮丁,兵士得到的回报和付出的东西比起来太悬殊了。而且募兵制导致了军队鱼龙混杂,很多偷奸耍滑游手好闲之人为了混口饭吃就选择参军,到了战场上能发挥多大的战斗力?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宋朝,号称几百万军队,但是掰开一看,很多都是流民,政府怕这些流民闹事,就全弄进军队里,导致兵力虽多,但是可用之兵却越来越少。
魏征笑了笑:“继开既然提出此事,想必心中一定有所想法。”
李二也是看着王小麦:“那你说说有什么办法解决?”
“佣兵制。”王小麦说道。
“佣兵?”两人皱着眉头。
“由朝廷招募,符合条件的年轻人自愿报名入伍,成立一支职业化强军。”
“这和募兵制有何不同?”
“当然不一样,募兵的条件低,兵士待遇也低,升迁困难。而佣兵是精兵,条件苛刻,但是可以开出让人眼红的条件,里面建立一套完备的升迁制度,这样的军队才是百战强军。玄甲军就是一支这样的部队,若是殿下手下有三万这样的强军,该有多大的威力?”
李二摇摇头:“玄甲军一支所耗的军资就很庞大,这三万人……”
“一步一步慢慢来,先在军中选拔出优秀的军人组成精兵,单独成军,实行奖罚制度,做一个实验。”
“实验?”
“就是试探,”王小麦解释说,“殿下也知道兵不在多而在于精的道理,战斗力平庸的百万大军和战斗力顶尖的五万精兵,殿下选哪一个?”
李二微微一笑:“你是说与其把钱粮耗费在百万大军身上,倒不如建一只强军?”
“以府兵制和募兵制戍守地方,朝廷控制一只强军,一旦有战事,便可以随时开赴疆场,不用再花时间集结,从反应速度上来讲,佣兵制度就远远好过其他。”
“言之有理!”说到这,李二的心思被说动起来了。唐朝最大的敌人还是北方的游牧民族,要是能有一只这样快速反应的部队,那就能大大降低突厥人袭扰造成的困扰。
“军队职业化的好处显而易见,但是最大的问题不是钱粮,而是一套以军功为核心的升迁制度。”王小麦说道。
“详细说来。”
“在军中建立军衔制,每种军衔都有相应的待遇,而升迁只能凭借军功获得,这样的部队才是为战争而生的机器。”王小麦便又把军衔制度说了一遍,“军衔制的好处在于激励士兵奋勇杀敌,激发内心的荣誉感,而且一旦产生乱战,可以凭借军衔确定领导,避免混乱之下的溃败。”
李二咽了一口唾沫,全靠军功升迁,那士卒还不拼了命的打仗?而且同一时期入伍的新兵会很快拉开差距,战功赫赫的人能够迅速脱颖而出,为军队输送更多的将领,的确是妙计!想到这不由自主的拍了拍手:“妙!”
“军衔独立出去,不再授予官衔,也可以达到军政分离的目的,对于将领拥兵自重有一些限制作用。”王小麦接着说道。职业军人的粮饷全部来自政府,将领手里没有财政收入,就很难形成军阀,这是一支只听命于政府的军队。
魏征闻言在旁边听得也是颇为动心,自古以来就很难解决将领拥兵自重的问题,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李二一拍大腿,对他的亲兵说道:“速速召集军中参事去本王帅帐之中议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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