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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六章 新的开始(第1页)

慧慧跟弟弟,就是我人生五痛中的两痛,这两章,都是我用眼泪写成的,写一段,哭一段,停一下,停下来到群里跟人聊聊天转移一下视线,然后接着再写、接着再哭,总的来说,我这两天整个人就像脱了一层皮,心里那难受的,难以形容,两天来只吃了两顿饭,特别是昨天晚上,又难过又胃疼,那简直是生不如死,不过,再大的痛我都熬了过来,现在这个根本就不算个啥。

昨天,上传完章节以后呢,为了给自己散心,带着我老婆到我过去开山砸石头的地方转了转,山还是那山,只是早就面目全非了,前些年那里给人改造成了森林公园,现在有些地方还在建设当中,不过已经初具规模,凉亭、道观、庙宇,山清水秀,只是过去炸出山洞那地方,我转了好几圈都没找见,到那里转转心情好了很多,引用我刚才在微信群里说的那句话,我现在又活蹦乱跳了。

人生,其实就是这么回事儿,酸甜苦辣、悲欢离合,到老了一回头,说上一句,不枉此生。

路,咱还要接着往前走,我的故事,我还要接着往下写,还是那句话,只要我不死,这本书它就不会是个悲剧。

言归正传。弟弟跟慧慧这两件事过去大概能有半年吧,我整个人算是从伤痛中挣扎着恢复了一点儿,不过,我再也不想去玻璃丝厂上班了,因为那里能揭起我的伤疤、勾起我的痛,特别是慧慧出车祸躺的那片地方,我不敢往那里走,更不敢往那片地面上看,那是我刻骨铭心的痛!

这时候呢,弟弟还没有离家出走,但是整个人疯疯癫癫的,也到医院看过,医生说是重度精神分裂症,让住院治疗。奶奶说,这不是病,不能叫他进精神病院,要不越关越疯。

父母只能带着弟弟回来了,不过,弟弟吃饭都需要人喂,看着他,我心里又难受又愧疚,为了我,他付出的代价太大了,他要是好好儿的,将来大学毕业了肯定比我强。

这老天爷,太不公平了。

每天母亲做好饭,都是我抢着喂他的,我对不起他,要不是我,他不可能成这样儿。面对着弟弟,那心里边儿说不出的难受。

奶奶就劝我,黄河呀,你也别想那么多了,你俩要是换换,你也会这么做的。

对于奶奶这句话,我想了很久,如果换个位置,他是我,我是他,我会怎么做呢?答案是肯定的,我也会义无反顾的去救他,不过,就是可怜了我的慧慧,她不应该死的,她成了我命运里的替罪羊。一想到这个,我就觉得自己更对不起的是她。

之后呢,我每年都会去给她上坟,坐在坟头陪陪她,而且每年都会写一份情书烧给她,一直到现在,这算是我个人最大的秘密。有时候我就想着,等这本书出书了,烧给她一本,让她也自豪一下,她要是看见我们的故事都出书了,她一定会很开心很开心。

唉……

有时候吧,我还恨我太爷,我太爷为啥没把那收魂的方法传下来呢?他要是传到我这里,我把慧慧的魂收了,然后找个合适的孕妇把魂打进去,就像当年我太奶小玉似的,就是要我等上个十年、二十年、甚至是一百年,我都愿意。

唉,还是一声叹息。

返回头再说我弟弟,弟弟当时在慧慧家里挪的那水缸,奶奶说,他是想改天数,想叫我们见面那天下场雨,只要一下雨,我们俩的见面时间就会延迟,这样我们俩个谁都能躲过这场劫难了,然而,然而,然而……

我不知道陈瞎子到底都教了我弟弟一些啥本事,不过,我打心眼儿里怨恨他,要不是他教了我弟弟这些本事,我弟弟也不会弄成这样!

恨来怨去的,其实我最怨恨的还是我自己!

等我重新振作起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年开春了,过了年以后,奶奶劝我找个离家远点的工作,最好能住在工作的地方,离开家看不见了,心里也就没那么疼了。

奶奶说的这个,我不怎么赞同,有道是长子不离父,弟弟还是这个样子,我感觉我真的不能离开,不过,不光奶奶,父母也想我离开家一阵子,他们可能是我怕整天面对着弟弟有啥心理压力吧。

最后,我架不住家里人苦劝,离开了家。强顺这时候还在玻璃丝厂干着,见我要到远一点儿的地方干活,他赶忙把工作给辞了,信誓旦旦说,我走到哪儿他跟到哪儿,我本来想一个人清净清净的,真拿他没办法。

这次我们又去了哪儿呢,私人的一个加工厂,给新飞冰箱厂加工“箱面框”的,位于在我们新乡市的师范大学校园里面。过去那里不是繁华区,出了大门也没啥建筑,挺荒凉的,这是我们一个同村的人给我找的活儿,到了那里以后,居然没住的地方,跟我们一起干活的有一个小老头儿,他告诉我们,大学附近就有租房子的,我们俩可以到那里租个房子住。

说出来我也不怕你们笑话,小老头儿说的那些房子,租金倒是挺便宜,但是,他不能住人,一间大房子,用三合板间隔成无数间小房子,那房间小的只能放下一张床跟一个床头柜,主要是供那些大学生们临时租用做那种事儿的,每天一到晚上呀……

没住几天,强顺偷偷跟我说,他把他那面的三合板捅了个窟窿,隔着窟窿,直接能看那些男女大学生的现场直播。

我一看,这地方不能住,跟我们一起干活的那小老头是个老不要脸的货,故意骗我们来这里的。随后,退了租金,我们又找了个比较远的地方,那一带是个村子,很多人家都出租房子,二层楼,楼下是房东,我们住在楼上,虽然租金贵点儿倒也清净,楼下路边还有卖饭的地摊、商店啥的,挺方便的。

强顺好酒,每天晚上下班必须到地摊上喝点儿,我们的晚饭基本上都是在地摊上吃的。

一天天的,又这么过去了。一转眼,已经是春末夏初了,风吹在脸上都是暖的。

傍晚,我们俩又到地摊上吃饭,几个月下来,早就跟地摊老板混熟了,我们只要往那里一坐,啥也不用说,酒呀菜的,就有人给我们端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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