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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长,这次就算是死,我们也会把黄金带回来。”
“就是,怕个球。”
战士们群情激奋,战意昂扬。
“对,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继续打鬼子。”
“·····”
所有人都怕死,没有人想死,都想活下来,但总有一些东西,比生命更加重要,总有一些事情,值得为此付出生命。
“很好。”
李云龙点点头,突然招牌式的笑了笑:
“有人说,我们像是一群狗,别人随便给点东西,就不要命的上去咬鬼子。”
“这话,说的也没错。”
“但我不喜欢狗,我喜欢狼,喜欢野狼,尤其是群狼。”
“狼这种畜生,一群行动的时候,就算是老虎见到了也得怕三分。”
“狗走千里吃屎,狼走千里吃肉。”
“而我们独立团,这次,要走千里去抢黄金。”
“出发吧。”
“像一群野狼一样,去把黄金抢回来。”
说道这里,李云龙突然举起了手里的碗:
“干了这杯酒,我在这里等你们回来。”
同时,炊事班的战士们也走了过来,给所有战士们递上一碗酒,里面是一万亮晶晶的地瓜烧。
赵刚没有说话,虽然现在喝酒有些不合适,但距离任务时间还有很久,不会影响战斗,而且这一点酒,也没有多少影响。
“干··”
“干···”
伴随着一连串碗破碎声,队伍出发了。
------题外话------
修修改改很多遍,还是很不满意。
很多东西都没写出感觉来。
但尽力了。
实在是,能力有限。
明天有两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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