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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完菩萨,她没有立刻回府,和陶籽怡、施明桢去酒楼吃了晌饭。
上一次出门,是老国公强硬命令的。
施窈是个被迫上台表演的演员,吃吃喝喝买买买,权当领工资了。
这回出门却是她自己想出来的。
施明桢这些日子累成狗,又被迫出门营业,因此,她便做个人,悄悄地命半夏去把账给结了。
挤几滴眼泪换来的银子,她花起来,是半点不心疼。
施明桢和陶籽怡却大为震撼。
因他们从未在外吃饭,是让妹妹付账的。
施明珠身上从不带银子,哪怕是银票也嫌弃脏,去哪儿都像在家里,吃完喝完抬屁股就走,从未记起过有付账这回事,自有长辈们、哥哥们与那阿堵物打交道。
她提一句银子、金子的,都会嫌弃脏了高洁的嘴巴。
从酒楼出来,陶籽怡携了施窈的手道:“你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家,走哪儿也没有说让你请客的道理。下回可不许再跟你三哥哥抢着结账了,吃妹妹的饭,他怕是会嫌丢脸呢。”
施窈钱都花了,虽说不心疼,但也不必非讨嫌,便嘴巴抹了蜜似的笑道:“三哥哥近日奔波劳累的,清瘦一大圈,为着我的事,没歇一日,便又出门为我奔走。我看在眼里,疼在心里,岂有连顿饭都不肯请的道理。
嫂子别管,请你们吃了饭,我方心安。在金陵时,我请人帮忙,都是付工钱的。三哥哥是自家哥哥,付工钱太见外。吃顿饭的事儿罢了,大家都高兴,不是很好吗?三哥哥,你说是不是?”
施窈登上马车,回首看向施明桢。
施明桢站在马车下,眼神复杂,狐狸假笑缓缓流露出几分真诚,颔首含糊道:“是很好。”
平生第一回在外,妹妹请他吃饭。
感觉怪怪的。
略想了想,他方想明白,施窈身上充满了烟火气,与不食人间烟火、不染一丝尘埃的珠珠,是完全不同的两类人,却同样可爱。
他读圣贤书,能与珠珠聊得来,又为家族庶务奔走,因此他的另一面沾满了世俗,当然,也可叫做铜臭气。
这另一面,却因一顿饭,与施窈身上的某些特质产生了共鸣。
这是施明桢看施窈最顺眼的一次。
甚至,暂时遗忘了施窈昨天给施明珠添堵的事。
他含糊答完了,又笑一声问:“接下来想去哪儿?”
施窈惊讶:“哥哥不催我回府吗?”
“催你,你会回听我的回去吗?”
“当然不会!”
施明桢失笑摇摇头:“那有什么可催的,不如直接问你想去哪儿,尽兴了,咱们再回去。横竖我是拗不过你们姑嫂两个的。”
施窈听这话的意思,有点不阻碍陶籽怡与她交好的味儿。
管他呢,她可不敢与国公府的谁真正交心。
与陶籽怡交好,也是看她人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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