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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啊!”
“二妹,三妹你们负责右边,沈轩你跟我去左边。”刘贝骑在马背上,挥舞着手中的长剑喊道。
听到刘贝的喊声,张菲和关玉急忙策马奔腾而去,而沈轩则紧紧跟在她身后。
自打从涿县出来以后,沈轩已经忘了这是遇到的第几拨黄巾军了,反正每天至少会杀个三四拨,多的话一拨有个上千个,少的话也有个一两百。
虽然这些黄巾士兵的武艺并不高,刘贝她们可以轻松应付,但那是因为刘贝她们是无双武将的原因,大多数的人可都
是普通人,甚至连个武器都没有,所以沿途这一路走来,沈轩见到不少被黄巾军屠戮的村庄和百姓,心中充满了怒火。
而这一次更甚,刘贝她们在到达这个村庄的时候,正好碰到一股黄巾军冲进村子里烧杀抢掠,刘贝看不下去了,率领众人与之厮杀。
这支黄巾军人数相比之前遇到的黄巾军部队算是比较多得了,有一千多人,而且他们的装备都非常精良,可是即便如此,仍旧不是刘贝她们的对手,要知道张菲可是面对一支五万黄巾军都不虚,何况区区一支一千人的小部队呢?
关玉和张菲犹如狼入羊群一般,势不可挡,所过之处,血肉纷飞、哀鸿遍野,没有一个人是她俩的一合之敌。
而刘贝也带着沈轩在另一边虽然不像关玉和张菲一样勇猛无敌,但是也游刃有余,只见其手长剑快若惊鸿,剑影闪烁,片刻之间,就有十多名黄巾贼丧生于他的长剑之下。
沈轩也不含糊,手中的长枪如风车一般舞动起来,虽然现在沈轩是白色无双武将,又经过了张菲的几天魔鬼训练,可毕竟是在魔鬼训练期间基本是以挨打为主,所以战斗技巧还不太熟悉,招式虽然看起来犀利无匹,但也只是花架子罢了,欺负欺负这些小喽啰还行。
长枪,这是绝大多数男人梦寐以求的兵器,虽然自古枪兵幸运E,但这抵不住它帅啊。
想象一下,在战场上,骑着白马,身披银甲,挥舞着一杆亮银枪,在敌人密集的阵营里肆意穿梭,斩杀对方的士卒,那画面肯定是相当的美丽。
这时沈轩便不由得想起那个传说中把所有枪兵幸运吸走了的赵芸,他曾经也是一柄银枪,在长坂坡七进七出,所向披靡,如果自己能从他那里学习一点枪法技术,那自己岂不是也可以在战场上纵横驰骋,所向无敌?
只是不知道赵芸在这个世界中是个怎样的女人,跟刘贝一样,大小姐?还是跟张菲一样小萝莉?
就在沈轩胡思乱想的时候,突然耳旁传来刘贝的声音:“沈轩,小心!”
“嗯?”沈轩闻言,立刻收敛思绪,转身望去,却发现一名手持弯刀的黄巾贼正举刀向自己砍来。
“铛!”沈轩手中的长枪直刺,撞在了黄巾贼的弯刀上。那名黄巾贼被震的手臂麻木,握刀的手不由得松开了,弯刀也随之掉落到地上。
就在这时,沈轩手中的长枪猛地抽出,一枪扎在黄巾贼的胸膛,然后用力拔了出来。
噗!鲜血喷洒,黄巾贼仰天摔倒在地,死尸抽搐了几下,最终停止了呼吸。
“沈轩,你没事吧!”刘贝急忙赶过来询问道。
“没事!”沈轩摇了摇头。
“你怎么回事,怎么在战场上走神啊!”刘贝眉头微蹙,语气略显责怪。
本书旨在打造第一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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