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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不败传说——向往繁华
一个族群在发展的时候,应该是静悄悄的,就像禾苗悄悄的从土壤里钻出来,然后沐浴着春雨慢慢得抽枝散叶。
这个规律符合大宋的国情,和哈密的环境格格不入。
在这里,战争和掠夺才是发展的主旋律。
没有人会给你慢慢发展的时间,只要你的碗里比我的碗里多一粒米,就会引来邻居的觊觎。
宋人可能还有心怀故主,不愿意背叛的可能,在哈密,你完全不用担心会遇到这么可笑的事情。
一个妇人今天刚刚嫁给了一个男人,转瞬间那个男人战死了,一点都不妨碍她在晚上另外找一个能给她提供食物和安身之处的丈夫。
没有人会指责她,只会为她能重新有一个稳定的家感到高兴并未她祝福。
男人的死亡率实在是太高了……
就在刚才,阿萨兰处死了整整一个族群的男子,高过车轮的男子都会在处死之列。
这是戈壁上的传统,也是他们自发形成的规矩。
新狮子王战胜老狮子王之后,干的第一件事情就是杀死所有的小狮子,催促母狮子尽快发情,然后繁衍他的后代。
所以,戈壁上男人的忠诚是分阶段性进行的,同样是一母所生的孩子,哥哥可能会效忠一个王,而弟弟则会效忠另外一个王。
狮子王的威势让铁心源根本就不敢靠近,不但他不敢靠近,别人也不敢。
拿狮子当宠物的人,就应该有让别人退避三舍的自觉。
毛茸茸的小狮子铁心源自然是不怕的,哪怕这两个小家伙正在撕咬自己的鞋子,他也不怕,如果不是阿萨兰的马车已经到了饭店门口,他会两脚把脚下的两只小狮子踢得不见踪影。
他怕的是那头牯牛一般大小的母狮子,她正在用泛着黄光的眼睛,警惕的瞅着他,嘴角的血迹在这个潮湿的日子里都没有干涸。
此时,天上的阴云终于散去了,一弯硕大的彩虹颤巍巍的挂在饭店的后面,把这座美丽的饭店装扮的更加瑰丽。
即便是算是见过一点世面的阿萨兰也被眼前这座辉煌的饭店给震惊得说不出话来。
大自然总能制造出一些传奇的,低矮的五颜六色的彩虹底下哪怕是一栋破茅厕也能让人读出诗意来,更不要说眼前是一栋特意按照黄金比例搭建的饭店。
阿萨兰很满意除了自己所有人趴在地上的感觉,那个快要哭出来的宋人掌柜,明显是被狮子吓得快要尿裤子了,拜不拜的已经不重要了。
“狮子王驾临小店,小店上下蓬荜生辉,王远途跋涉劳顿,还请进店奉茶。”
大狮子就簇拥在铁心源的身边,还把大脑袋靠在他的腰上,铁心源强忍着没有去拉那条绳子,哆哆嗦嗦的好不容易说出来以句满意的客套话。
阿萨兰哈哈一笑,不理会铁心源,而是伸出胳膊,泽玛就扶着阿萨兰的臂膀下了马车。
抬头一看,那张不算小的嘴巴就张成了一个o字。
在阿萨兰显摆的目光中,铁心源气急败坏的拿脚踹着店里的伙计大吼大叫。
“天啊,仙女下凡了吗?天啊,你们这些混蛋还不赶紧把红色的毯子铺在地上,迎接我们最尊敬的客人。”
很快一条窄长的厚厚红地毯就铺在满是水渍的潮湿地面上,阿萨兰和泽玛相视一笑,就踏上了红地毯,与此同时,他的亲卫们也随着正门两侧迅速的进入了七哥汤饼店。
铁心源干咽着口水,把那头好像很喜欢自己的母狮子的脑袋向外小心的推一把。
躬身欢迎阿萨兰和泽玛进店。
身躯高大的阿萨兰站在已经空无一人的大堂里,回头看一下从水箱里流出来的清水小溪笑道:“都说宋人是这个世上最会享受的种族,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从未见过秋千架一样的卡座隔断,泽玛坐在一架缠满绿色绸布的椅子上摇晃两下道:“宋人,这样的东西再做一些,我走的时候要带走。”
铁心源满脸笑容张嘴到:“夫人喜欢秋千架是小店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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