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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幽求遇到的这个案子,貌似比较复杂。
莆田城里有一户人家,夫妻二人没有孩子,男的叫宁秋,族里边排行第六,人称宁六郎。
女的姓贺,颇有姿色,但与宁六郎关系不好,夫妇二人经常吵架。另外,传闻贺氏和表哥燕诩有染。
某日,宁家突然发生了火灾,贺氏安然无恙,宁六郎却被烧死了。
宁六郎的族人怀疑贺氏与表哥合谋,谋杀亲夫,就把这两个人抓起来送官。
刘幽求当了这么多年县令也不是吃素的,把宁家的族人臭骂一顿,以查无实据为由放了贺氏和燕诩,然后再暗中派衙役盯梢。
很快,刘幽求就拿到了贺氏和燕诩通奸的证据,再次把他们捉拿归案。
按说现在该真相大白了吧?没有,二人对奸情供认不讳,但并不承认合谋杀人。
这回刘幽求可为难了,杀人罪是死刑,但苦于没有证据。
单纯按照通奸罪来判呢?
要是在秦汉时期还好说,通奸罪要么死,要么受宫刑,比杀人罪也轻不了多少。
但大唐立国以后就把这条律法改了,定为“诸奸者徒一年半,有夫者徒二年”,也就是两年徒刑。
刑罚的区别太大了,必须查个水落石出,不然这案子判都没发判。
崔耕听完之后,沉吟道:“如果我没推断错的话,事情的关键就在于,宁六郎到底是先被杀死再烧,而是先被烧死再杀的吧?”
“可不是吗?”刘幽求叹息一声,道:“宁秋的尸首乌漆麻黑的,就是有什么证据也都烧没了,谁知道他是怎么死的?”
崔耕道:“这个简单,尸首烧的再严重,那也只是表皮。如果先被杀死再烧,死人是不会出气的,所以口鼻中不会有烟灰。反之,宁秋死前会拼命挣扎呼吸,口鼻中会出现大量的烟灰,刘县令找仵作一验便知。”
刘幽求将信将疑,问道“此言当真?”
崔耕唔了一声,重重点了点头,道:“刘县令不信的话,可以拿两只猪试验一下,一只猪先宰了再用火烧,另一只活猪直接用火烧死。”
“烧活猪?”刘幽求眼前一亮,越想越有道理,忍不住惊叹道:“崔御史啊,崔御史,你简直太有才了!这都能想得到?服了,本官是彻底服了!”
崔耕摆摆手,客套道:“这个办法可不是我想出来的,三国时有个叫张举的人,为句章县令。这个烧猪验死因的法子,就是他发明的。所以,有人称这个典故为张举烧猪。”
“张举烧猪?”刘幽求眉头微蹙道:“此事见于何典?本官怎么没听说过?”
“呃……”
崔耕顿时被问的没词儿了,他当然也不是从哪本书上看见的,而是通过那场“荒唐大梦”得知的。
张举烧猪类似的事儿肯定发生过,但此事到底是不是发生在三国年间,实在可疑。
这件事最初的记载,是在大唐灭亡之后,五代十国时期的《疑狱集》。
而且在这本书里,说张举是吴国人,却又把他的事例记载在吴国灭亡之后。
所以,很可能作者也只是听了这个传说,却不知其具体年代。后世很多人认为,这件事其实是出于唐朝末年,或者五代十国时期。
崔耕想了一下,推托说,这是他在某本书上偶然间看到的,至于具体是哪本书去就记不清了。
刘幽求却不肯信他这番胡诌,以为崔耕这是在藏拙,不由取笑道:“依本官看,这哪是张举烧猪啊,分明是崔二郎烧猪!崔御史太过谦虚了,难道还怕树大招风不成?依老夫看,你年级轻轻骤登高位,正需要功绩服人,完全没必要如此谦虚谨慎。这样吧,你把这件事交给老夫去办,我替你扬名!”
老刘对我也太上心了吧?
怕只怕这是黄鼠狼给鸡拜年,没安着什么好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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