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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十二没有直接说出那个名字,而是点了点头:
“就是你想的那个人!那个你把他当成兄弟的人,在帮你要到了杨紫曦宿舍电话的当天,就抢先一步行动了。”
“你说,他要把你、我、肥四,当成兄弟,好朋友,他能做出这种事来?”
华十二朝堂屋的方向挑了挑眉毛,那边几个帮厨的女孩子嘻嘻哈哈,欢乐非常。
“这事儿我也是最近知道的,你可以问一下杨紫曦,看我有没有撒谎!”
谈话就此而止,再聊下去,好心情就都没了。
石小猛爹娘,弄了一大桌子和顺当地的特色美食。
香甜浓厚,咸辣醇正的炒饵块。
微火慢煮,味道鲜美的土锅子。
油而不腻,香气扑鼻的赶马肉。
猪头肉切的薄如蝉翼,吃起来咸酸麻辣香的‘大薄片’。
还有营养丰富的腊鹅肉。
最后加上一瓶土法酿造的高粱酒。
众人都吃的津津有味,只有老吴一脸心事,强颜欢笑,今天华十二和他说的话,无异于五雷轰顶,振聋发聩,让他也开始反思程峰的为人,和怀疑自己长期以来与对方之间的友谊。
林夏吃的满嘴都是油:“这个赶马肉好吃,石头,为什么叫赶马肉啊,是马肉吗?”
华十二翻了个白眼:“你味觉不行,眼神儿还不好使,这不是五花肉么,什么马肉!”
看对方嘟嘴,华十二才好好说话,笑着介绍道:
“之所以叫赶马肉,是因为相传发明这种做法的人,是当年西南丝绸古道上的赶马人,这些赶马人平时风餐露宿,做饭什么的都不方便,最后有人图省事儿,将大块肉什么的,放上各种调料,都倒进一个锅里头,这么大锅一闷,唉,结果发现即好吃又省事儿,就是这道菜了!”
一场接风宴,宾主尽欢,除了老吴。
老吴喝醉了,可能是华十二今天的话,触动了他,一瓶高粱酒,他自己就喝了一半,酒入愁肠!
收拾完桌子之后,华十二和石老爹打了个招呼,说晚上就不回来了,去给他们找住的地方去。
乘坐大巴车,带了众人到了镇子另一边的沈冰家。
同样生活在古镇之中,石小猛家那一片,就相当于贫民区,沈冰家这边,就相当于别墅区,房子院落,都是经过修整的古建筑,窗明几净,黑瓦白墙,远处河水潺潺,绿水青山,让人仿佛到了江南水乡。
到了自家地头,沈冰给众人介绍,周围的住户家家有房租,有的是民宿,有的是客栈,一会在她家周围挑个大点的院子住下来就行。
不过在此之前,众人还要到沈冰家拜访一下才行。
推开沈冰家的院门,独门独户,院子里青砖铺地,摆着各种花卉盆景,一栋二层木楼,除了主楼之外,还有东西两侧的厢楼,整体布局别致典雅,环境清幽,比石小猛家的农家院,不知道好了多少倍。
非要对比的话,就好像同样是古董,石小猛家是明朝腌咸菜的土窑坛子,沈冰家则是官窑的青花瓷。
一个穿着讲究,神态雍容的妇人,正坐在院子里摘菜,看见有人进来,起身走过来,神情淡然的朝沈冰点了点头:“回来了女儿!”
只是丝毫没有见到女儿过来的那种惊喜之情。
华十二在一旁打招呼:“阿姨好,这一晃好几年没见了,回来过年,过来看看您!”
妇人看了一眼华十二,淡淡的点了点头,甚至没有招呼一声,众人此时都看出来一些苗头,沈冰母亲好像并不怎么待见石小猛。
沈冰正要给众人和母亲介绍,忽然二楼有人叫道:“干妈,是谁来了!”
说话间咚咚咚,一个人顺着木制楼梯跑了下来,一脸笑容,阳光灿烂,正是程峰。
可是当他看到众人的时候,笑容一僵,瞬间不自然起来。
还没等两边打招呼,沈冰母亲说道:“沈冰,这是我认的干儿子,疯子,你叫他哥就行!”
这时候,跟在后面,被伍媚扶着的吴狄,忽然骂道:“程峰你不是人,你个王八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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