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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歌并不意外,他一直觉得沈沐很聪明,发现自己这边的人隐藏了些东西也不是什么难事。而且,既然准备找合作者,那么完全地隐瞒并不可取,尤其是对方已经发现端倪的时候。
不过,在交底之前,还有些事要处理。
朝王武使个眼色,忠心的保镖一手提起一个俘虏,走在一个听不到他们说话的地方放哨去了。
沈浩张大了嘴:“王哥好力气!”
“嗯,而且身手也相当不错,”沈沐淡然接上:“绑人的两根绳子是昨晚的床单接成的,王哥是收了绳子直接跳下来的吧?”
虽是疑问,却是肯定的口吻。
其实加油站二楼的起居室也不算高,窗子下沿距离地面大概有五六米的距离,跳下去应该死不了人,但受伤的几率就比较大了。在这缺医少药的时候,留下大的伤口甚至摔断手脚会很麻烦,变成累赘后会大大增加死亡的可能性——用个词来总结,就是“伤不起”。
除非艺高人胆大。
照沈沐的推测,李和光直接跳应该也问题不大,只不过是为了保险才借助了一下绳子,但李和光和王武还是有所不同的,这是种很微妙的感觉。比喻一下,如果说李和光是条无害的狗,王武就是头舔血的狼。
在秦歌身上,沈沐也有类似的感觉,不过比王武的淡些。
这也许就是血腥气。
看样子,他从休伊斯那里得到的好处不仅仅是普通意义上的感官敏锐。
沈沐目光灼灼,盯着秦歌。
所有人都盯着秦歌。
在目光聚焦中,帅气的男人点了点头,露出个感兴趣的笑容,反身坐入车中:“不妨说说,你还看出了什么?”
“昨晚六个敌人被枪杀却没有明显的声音,是消-音-器的功劳,即使你们是刑警,逃亡的时候也不会特别配备这个吧?”沈沐侃侃而谈:“夜视望远镜的功能好像超出了民间的认知,或许是军方产品,这个我不能确定,不过,我发现习姐的枪耍得不错。”
他话锋一转:“李哥应该也发现了一些事,对吧?”
李和光伸手在沈沐头上划拉两下,被推开,笑着道:“习娜身上有伤,从右边制服会比较容易。”
看起来木讷老实的,不代表容易欺瞒。
习娜惊异地瞧了李和光一眼,妩媚地撩了撩耳边的碎发,用一副“哎呀被你们发现了还是坦白吧”的口吻道:“其实我和秦歌都是市刑警队的,不过他是来镀金的少爷,还有保镖跟着,典型的高富帅,我倒是想倒贴,可人不愿意……”
秦歌打断了她:“得了吧娜娜,这话你自己信吗?”
沈浩内心的小人咬着手绢。
呜呜,羡慕嫉妒恨啊。
不管怎么说,秦歌的身份绝对不简单,长得帅,家里要么有钱要么有势,两样都有的可能性更高,而且肯定不缺女人,看那熟练的捆绑手法……老天,你为什么不收了他!作为一个妹子,这样的汉子难道还看不上眼?
沈沐根本不用看,就知道弟弟在想什么。
这家伙在家天天看yy小说,做梦都想变成种马大收四方,如今眼前尽然有个现实模板,暗地里肯定把牙都咬碎了。
唉,末日了弟弟还没过中二期,肿么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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