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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跟踪这个男人,两个星期了。
在各位看官把我误以为成爱的跟踪狂之前,我觉得自己必须解释一下自己这么干的理由。
很简单,为了自保。
在战争年代生活的这两年,我对于怎样抓住时机存活有着非常敏锐的直觉。
两天前所经历的那一串事情,让我清晰的认识到,这个鬼地方,不比地上的世界省心多少。
杀人越货,打砸抢烧,毁尸灭迹,聚众斗殴,一样不差。
唯一的变数,就是这个流浪汉。
更准确地说,是这个人的强大。
身为人类,其强韧是有极限的。
所谓双拳难敌四手,再怎么牛,被十几个围住群殴也要跪。
人家抓住你的四肢,剩下七八个大汉一人一拳照着肚子打,怎么也能打趴下。
但是这个男人……
“喂——你这家伙是新来吧,啊?!”
没有名字的流浪汉今天第二次被一群人围住了。
比起之前仗着人数上来挑衅的弱鸡,这次的家伙好像强了不少的样子。
流浪汉没有吱声。
“就是你吧!把我小弟砍死了的家伙!!”
流浪汉把手默默扶在了剑上。
这一挑衅一般的动作明显激怒了对方。带头的人刷地把出了自己的□□,挥舞着示意小弟们先冲。
“你这不知天高地厚的混账,让你见识下草鹿区帝王的威力!!!”
我手脚麻利地顺着粗糙的墙面爬上了屋顶,躲在墙角边既挡了视线,又容易被误伤,多不划算。
当我把头探出去的时候,好戏刚要开场。
不知何时,街道上的人已经撤的一个不剩了。
流浪汉安静地立在那群混混中间,手按着刀柄,缓缓地做了个下蹲的动作。
随着“草鹿区帝王”的指示,他的手下们举着不同式样的武器向流浪汉扑了过去。
我屏住呼吸,连眼睛都舍不得眨。
来了。
那真的是一瞬间所发生的事。
流浪汉消失在了喽喽们的眼前。
当他们的刀刃还因挥舞的惯性而向着前方砍去时,只听一声闷响,温热的鲜血已经溅在了他们的后背上。
帝王的脑袋“噗通”一声落了地。
有人不可置信地回头,惊恐地看着老大的尸体。
有人没反应过来,凭着狠劲向前砍去。
还有些人直接傻楞楞地呆在当场。
狠戾的,震惊的,呆滞的脸孔,都在一瞬间凝固了。
一股尖利的疼痛席卷了他们的感官。
每个人的身上,不知何时多了一道致命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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