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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妮太过激动,已然忘记刚刚自己冲动时的举动。
如果被父母看到,绝对会跌破眼镜,惊掉下巴。
以前的春妮是一个典型的大家闺秀,只有在表姐的面前才会放肆,毕竟表姐是她唯一的闺蜜。
此时的齐天很享受,享受春妮挽着自己,却又觉得这一切不够真实。
女人都崇拜英雄,仰慕偶像,虽然有时会失去理智,却绝不盲目地去喜欢。
此时的春妮觉得特别有安全感。
如果说,在那么多人面前挽住齐天,是出自冲动,但此时只有两人行走的小路上,是释放心灵,还是没有从刚刚的冲动中走出?
齐天的手臂贴着春妮的身子,深切地感受到春妮心跳在加快。
虽然两人已经相亲,毕竟此时是白天,如此亲昵,如此暧昧,齐天都觉得臊得慌。
齐天抽出自己的手臂,笑看春妮,轻声说:“春妮妹妹,觉得我今天表现的怎么样?”
春妮并没有在意齐天的举动,反而对这个动作觉得很自然,继而眉眼弯弯地看向齐天,笑着说:“表现的非常好,狗带那个人平日里太嚣张,就该有个人出来教训他,不教训,他不知道长记性。”
“照你这么说,我还除去了一害?”齐天笑着反问。
“可不是么,拴柱哥是大英雄。”春妮说着,便又拉着齐天的衣角,低头浅笑。
齐天看着此时穿着对襟花袄的春妮,立时又生出撩妹的想法。
“别动。”
春妮不知怎么回事,正要抬头去看髙自己半头的齐天,只见齐天在自己头顶取下一截草。
春妮心里暗自埋怨:“哎呀,出门照过镜子了,怎么会有草呢?太丢人了,拴柱哥会不会嫌弃我啊!?”
齐天仿佛听到了召唤,贴心地说:“可能是之前拿绳索,不小心留下的。”
齐天的一句话,如救命稻草,春妮猛点头。“是啊,肯定是这样。”
两人说着话,走回了家。
……
老猎户戚百石早上醒来,发觉齐天不在家,于是想到定然是去找春妮,为此感到高兴。
可是,过了中午还没有回来,于是带上前两天砍下的两只熊掌,去往春妮家。
老猎户走了一路,只听人说一个小伙子用一根手指,举起千斤重的石狮子,起初觉得很奇怪,顿时生出想要见上一见的想法。
后来遇见的人越来越多,路人稍加描述,便猜出那人就是自己的孙子齐天。
老猎户想着,刚离开家一上午,就出这大洋相(张扬),见到非得收拾他。
即便如此,心里还是无比高兴。
毕竟那是自己的孙子,而且是用一根手指。
附近的几个窝棚和堡里,很多人都认识戚百石,却没有几个人认识齐天,戚百石不想让齐天抛头露面,从而很多人不清楚齐天的身份。
很快,老猎户便来到春妮家,还没进院,便听到院子里七嘴八舌的声音——
“你这个女婿可以!”
“是吗,原来是猎户齐老爹的孙子,自古英雄出少年,有出息。”
“小伙子,俺家闺女不比春妮差,考虑考虑娶个二房?”
“她婶子咋能这样说呢,这是在我家,心里想着也不能说出来啊!”
老猎户听着,心里暗暗偷笑,没想到这小子还有出息了。
接着,便推开大门走进院子里。
众人见来人是老猎户戚百石,瞬间便都迎了上去,开始七嘴八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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