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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林晚送回到家,陆瑾去了公司。
不知道他在忙什么,回来的时候已经是半夜了。
第二天,当林晚起床的时候,陆瑾已经神采奕奕地为她做好了早饭。
他似乎永远不知道什么叫累,明明那么高强度的工作,但,他却还是能保持精力旺盛,这让林晚很佩服,毕竟,她上一天的班已经很累了,而陆瑾加班到半夜还能早起给她做早餐。
果然,人和神还是不一样的。
陆瑾做了很多早餐,虽然丰盛程度跟平时是一样的,但是量明显多了两倍。
“怎么做这么多?”林晚一边喝水一边问。
“蹭饭的很快就来了。”
“蹭饭?”林晚显然还没明白过了,“谁啊?”
林晚刚问完,门铃就响了。
陆瑾去开门,然后,梁不凡带着儿子就不客气地走了进来。
“蹭个饭。”
陆瑾看向林晚,意思是告诉他,这不就是蹭饭的?
梁不凡之所以要当陆瑾的邻居,不是因为他多喜欢陆瑾,而是跟陆瑾一起住,做什么都方便,方便了就可以省下很多时间。
“阿姨,”小宝看到林晚,礼貌地打招呼,“早上好。”
“小宝,”林晚牵住小宝的手,“跟你爸爸住得还习惯吗?”
小宝摇摇头,“不习惯!”
“为什么?”
“爸爸晚上非要跟我一起睡,还非要我跟他讲妈妈的事情,我好烦哦,”小宝一脸的抱怨,“小宝宁可自己睡。”
林晚看向梁不凡,“小宝的妈妈是做什么的?”
“不知道。”
梁不凡也不顾什么餐桌礼仪,就这么随意地坐了下来,并且开始吃饭。
显然没有拿自己当客人。
既然客人都开始吃了,林晚和陆瑾自然也就坐了下来。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林晚很好奇。
“她被一群国外的人追,我把她救了,还收留了她,给她治伤,伤还以后,她就把我睡了,”梁不凡说得一点也不含蓄,“她说,救命之恩,她用身来回报了。”
“然后呢?”林晚虽然没有见过这个女人,但是觉得她好潇洒。
“她让我不要找她,她说我配不上她。”
林晚:……
豪杰!
女中豪杰!
“然后,我们也就没什么联系了,前不久,我在监狱里见到了她,她说她给我生了个儿子,但是,她有事要走,儿子要留给我。”
“就这?”林晚觉得,他们之间的故事……可以说是艳遇。
“虽然她不承认,但是,我还是认她是我的女人,”梁不凡看了一眼小宝,“不然她为什么把孩子留给我?”
“你喜欢她?”林晚问。
“反正,挺想她。”
梁不凡不觉得这是一件很丢人的事情,相反,他还觉得挺浪漫的,还觉得他的女人非常有种,他喜欢这种烈女。
跟陆瑾不同,梁不凡几乎没有任何的餐桌礼仪,吃饭也毫不讲究,虽然人长得斯文,但吃相跟斯文根本就不沾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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