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第243章
来招娣原本是想带着孩子走的,结果在支楚楚和宁晚芳盛情邀请之下,愣是在这蹭了一顿午饭才回家。
中午的时候盛安明没有回来,部队里有事情,他一早就出去了。
得知他不回来,来招娣这才同意了,不然和盛团长一起吃饭,他还怪不自在的。
“你是不知道盛团长的大名,其实在我们家属院可响亮了,只是盛团长不爱笑,脸看起来非常严肃,很多人其实都不太敢跟他搭话。”来招娣腼腆地笑了笑,“不过他人倒是挺好的,对小战士们很是关心。”
“听说盛团长特别能干,出任务的时候一个能打好几个。”
她也是听他们家老王说的,老王其实非常崇拜盛团长,而且他属于盛团长手下的兵,应该说他们整个团的人就没有不服气盛团长的。
之前盛安明出去出任务回来之后,就打了结婚报告这件事情,惊呆了许多人。
许多人的心都碎了一地。
盛安明这个人真的挺招姑娘的,而且许多嫂子都愿意给他介绍对象。
只可惜他一直不冷不淡,秦王有人给他介绍对象都被他推了,说他暂时没有成家的打算。
谁能知道出去一趟任务回来,就直接带了个媳妇回家,不过现在来看,他这个媳妇找得挺好的,而且人家夫妻也挺恩爱的,都说盛团长疼媳妇,连做饭都不愿意让媳妇做,每天中午回来巴巴地给媳妇做饭。
每次都见到支楚楚大包小包的拎回家,可是盛团长从来一句重话都没说过,看那个样子好像并不在意她买那么多东西。
来招娣扫了一眼,屋里摆放的东西很是整齐,但是有一些电器真的是他在别的地方都没有见过的,可是在这里全部都有。
就连这木头的沙发上都包着软垫,铺上了一层蕾丝沙布,看着就比较洋气。
而且在茶几上还放着一瓶鲜花。
虽然这花瓶里的鲜花一看就知道是从旁边的地里摘过来的,可是擦得格外好看,也让整个屋里充满了生气。
这屋子明明是简简单单的布置,可是来招娣就觉得比他们住的要素雅几分。
中午这顿饭宁晚芳准备得很丰盛,她们之前专门买了五花肉,还有排骨。
中午这一顿她都给煮了,红烧肉是跟茄子一起煮的,切块吸满了红烧肉的汤汁,吃起来比肉还要好吃。
至于排骨做的是糖醋排骨,这是支楚楚最爱吃的一种,不仅支楚楚喜欢吃,两个孩子抓着排骨啃的也都是满嘴是油。
宁晚芳做饭虽然称不上特别好,但是她毕竟是后世来的,舍得放材料,煮出来的肉就比现在人煮出来的肉香。
糖醋排骨则算是她的拿手好菜,因为这道菜支楚楚喜欢吃,所以这道菜以前宁晚芳是做得最多的。
中午吃的是白花花的米饭,甚至没有掺别的粮食。
来招娣自己家吃饭也不舍得全部放大米饭,肯定要放一些杂粮进去。
却没想到在支楚楚这里吃的是白米饭,这让她有些诚惶诚恐。
一代兵王含恨离开部队,销声匿迹几年后,逆天强者强势回归都市,再度掀起血雨腥风!简单粗暴是我的行事艺术,不服就干是我的生活态度!看顶级狂少如何纵横都市,...
沈于归从小就特别倒霉,衰神附体。她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遇到了他只要跟费南城在一起,所有霉运通通退散。于是,她就赖上了他。boss,借个运!费南城纠结了一下,开始认真的脱衣服。沈于归惊恐你,你,你要干什么?费南城欺身而上不是要借个孕?沈于归此运非彼孕啊喂!!我拼尽了此生所有的运气...
枭者,勇而强也!枭者,首领也!武唐年间,天下大乱,酷吏当道,律法崩散,牝鸡司晨!主角岳峰,生而为枭,家国天下,我大唐男儿当自强...
番茄的第十本小说。我叫孟川,今年十五岁,是东宁府镜湖道院的当代大师兄。...
陆家有两个女儿,小女儿是天上的月亮,大女儿是阴沟里的死狗。陆妈你长得不如你妹妹,脑子不如你妹妹,身材不如你妹妹,运气不如你妹妹,你有什么资格过得好,有什么资格幸福?陆微言姐姐,你的钱是我的房子是我的,你男朋友也是我的。你就安心地当又穷又没人要的老处女吧。陆一语凭什么?我也肤白貌美大长腿好么?分分钟能找个男人...
千夜自困苦中崛起,在背叛中坠落。自此一个人,一把枪,行在永夜与黎明之间,却走出一段传奇。若永夜注定是他的命运,那他也要成为主宰的王。...